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不享有留置权的合同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不享有留置权的合同留置权是债权人所享有的一种合法的权利,通过这一权利,债权人可以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但是,并不是所有合同中的债权人都享有留置权,我国法律对留置权还有有很多的规定的。那么不享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呢?现在,我们就和您一起了解。一、不享有留置权的合同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基本不可以采取留置权。二、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民法通则》第89条第(四)项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根据这一规定,留置权只有在法律对其有直接规定时才能适用,如果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留置权这一担保形式,则不能适用。综观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只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少数几个法律规范规定了留置权这一担保形式,而大量的本可以适用留置权的法规,如《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国内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都未对留置权作出具体规定。如果以法定作为留置权适用的必要条件,那么就大大缩小了留置权的适用范围,这与我国经济生活的复杂多样是不相称的。留置权在我国民事活动中的适用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1、 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应当接受承揽人制作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折价或变卖,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后,剩余的返还给定作方。当然,有的承揽合同采取留置定作物方式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损失时,还可以适用违约责任,追索定作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2、 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如果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不给付报酬达一定期限,建筑安装单位可对建设项目实行留置,行使其留置权。当然,由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具有极强的计划性,建筑安装单位在行使其留置权时,注意不能与国家计划相冲突,否则不能行使。3、 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将保管物折价或变卖,以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清偿其保管费。4、 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按照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应将托运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收货人,托运人应当给付规定的运输费用。如果承运人将托运的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托运人在一定期限内始终不给付运输费用,那么承运人可将托运的货物留置,折价或变卖求偿。5、 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按照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给付报酬并于使用(收益)完毕后返还原物。如果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赁费用,出租人可在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留置承租人的相应财产。6、 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按照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一定的委托事务,委托人应补偿受托人因完成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并给付一定报酬。如果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不履行其义务达一定期限,受托人可将其占有的委托人的物品或有价证券留置,从中求偿。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与工作中,可能会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但享有留置权的合同却只有我们上面为您列举的那几类,所以,不享有留置权的合同就有很多,我们就不一一列举了,您了解了哪些合同享有留置权,其它的自然就是不享有留置权的合同了。如果您实在分辨不出所拥有的合同是否有留置权,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

·中标如何变更合同,可以变更合同主体吗?
      中标如何变更合同,可以变更合同主体吗?一、中标如何变更合同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对于评标委员会可能未修正的算术性错误,招标人进行核实并修正,若修正后总价高于中标价,用中标价,修正后低于中标价,用修正后的价格(修正方法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执行),若中标单位接受修正,按中标人违约处理,招标人可单......


·期货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
      期货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随着利率市场化政策的深入实施,在国家宏观调控力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资金投资渠道的选择相对缺乏,尤其是对普通投资者来说,银行存款收益率太低、实体经济对行业前景不了解、房地产价格已出现泡沫、股票市场长期低迷,因此,有些风格激进的投资者选择了期货投资,那么,期货合同签订的流程是......


·合伙经营合同的样式是什么?
      合伙经营合同的样式是什么生活中,有些企业合伙经营的效果就是很好的,但是也存在因为合伙经营导致互相指责、影响公司经营、甚至是对簿公堂这样的事情。其实,在合伙经营的时候,只要各方都严格的按照合同的条款约束自己,就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合伙经营合同的样式是什么?合伙经营合同的样式是什......


·要式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内容
      要式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内容一、要式合同成立条件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如果双方未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则无论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合同都不可能成立。2、合同一方已经......


·不动产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
      不动产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不动产赠与一般来说是要签订赠与合同的,不少人在签订了不动产赠与合同后听说此类合同必须经过公证才行,那么在法律规定中不动产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为了解决您的疑惑,今天,的我们将结合具体的一些新的法规为您解释一下该问题:一、根据新规不动产赠与合同在一些情况下可以不公证:国家税务总......


·一般劳动合同
      甲方:____  乙方: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甲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或委托代理人           ......


·企业倒闭了社保怎么办在线咨询 > 一、买社保的好处有哪些
      企业倒闭了社保怎么办一、买社保的好处有哪些?(一)社保特征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准是劳动者的人身;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


·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是什么,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是什么,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哪些在国内土地使用权是非常重要的土地使用权利,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我们是无法对土地进行使用的,如果想要对土地进行使用,我们就需要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购买,如果土地已经有人使用的话就需要像拥有人购买,以求转让......


·漏诊是不是医疗过错案例有哪些
      漏诊是不是医疗过错案例有哪些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律师:二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摘要:现实生活中租房的现象非常的,许多房屋在租房时......



·南京股权转让律师
    南京股权转让律师处理南京股权转让纠纷,处理南京股权转让办理流......



·如何确定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如何确定迟延履行债务利息一、如何确定迟延履行债务利息1、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金的确定。一般法律文书均有利息支付的内容,有的是支付双方约定的利息,有的是支付滞纳金,有的是要求债务人支付银行存款的利息等,这些都是对债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


·减刑必须要交罚金吗,减刑是否必须交罚金
      罪犯在监狱服刑的时候,若满足减刑的条件,那此时就可以适当的减少自己服刑的期限。对于罪犯而言这是相当有利的。但在减刑的时候却发现了问题,是否减刑必须要交罚金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减刑必须要交罚金吗罚金和有期徒......


·刑事裁定书(再审后的上诉、抗诉案件二审维持原判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33    (××××)×刑再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


·诉讼离婚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其实对应都是有相应的离婚条件和法律程序的。实践中要是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此时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需要注意诉讼离婚的程序是相对比较繁复的,那究竟诉讼离婚的法律程序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的补偿标准。现将河池市市辖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辖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金城江街道办事处、东江镇城区一类区部分(百旺社区......


·如何对非法侵入住宅罪量刑处罚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以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干扰,与社会关系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非法侵入住宅行为严重侵犯他人隐私权,涉嫌犯罪。那么,此时该如何对非法侵入住宅罪......


·购买小产权房,拆迁时有补偿吗?
      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2.购买城镇中的小产权房时,如果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的,拆迁是不能获得相......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不享有留置权的合同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继承房产已经经法院判决原告占有三分之二份额的,另两名被告占有
·夫妻感情不好想离
·因疫情影响,展览行业业务受限,资金周转困难,公司无法再承担高
·之前朋友借钱,网上银行转账,没有借条,现过去很长时间了,一直不还,电话不接,一直拖延,可否法院起诉
·无劳动合同,无保险,被辞退
·电动自行车与水泥大车同相行驶大车超车时挂到电动车至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伤者应该到那
·民事纠纷,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我的邻居起诉我说我家里走的公用水管道漏水使他家卧室墙
·我是做童装零售的,在广州一家公司拿货,收到的货跟微信上联系的


推荐律师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热门城市

·河南律师
·
日照律师
·
城口县律师
·
银川律师
·
开封律师
·
眉山律师
·
黄山律师
·
海南律师
·
柳州律师
·
达州律师
·
铁岭律师
·
焦作律师
·
攀枝花律师
·
红河律师
·
津南区律师
·
西安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