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并购的意义何在


律师普法 www.law64.net

企业并购的意义何在 企业并购的意义
   1、并购能给企业带来规模经济效应。
  企业的生产规模经济效应。企业可以通过并购,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补充和调整,达到最佳经济规模,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并购也使企业有条件在保持整体产品结构的前提下,集中在一个工厂中进行单一品种生产,达到专业化水平;并购还能解决专业化生产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使各生产过程之间有机地配合,以产生规模经济效益。
  企业的经营规模经济效应。企业通过并购不同企业,可以针对不同的顾客或市场进行专门的生产和服务,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可能集中足够的经费用于研究、设计、开发和生产工艺改进等方面,迅速推出新产品,采用新技术;企业规模的扩大使得企业的融资相对容易等。
   2、并购能给企业带来市场主导效应。
  企业通过纵向并购上下游关联的企业,控制大量关键原材料和销售渠道,有力地控制竞争对手的活动,提高企业所在领域的进入壁垒和企业的差异化优势。
  企业通过横向并购活动,可以提高市场占有率,能够形成规模经济,成为市场的领军者。优势企业可以以规模与效益实施并购战略,从而使企业规模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利润率提升,竞争力增强,凭藉竞争对手的减少来增加对市场的控制力,从而成为市场的领军者。
  导致企业以增强市场势力为目的的并购活动通常在两种情况下发生:
  a、在需求下降、生产能力和资源过剩的情况下,企业通过并购,以取得实现本产业资源合理化分配的目的;
  b、在区域竞争中使得区域内企业遭受区域外企业的强烈渗透和冲击的情况下,企业间可能过并购以对抗外来竞争。
   3、可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达到资源共享,提高资源利用率。
  当今社会,资源(人力、物力、财力)日益短缺,作为企业经营的主要对象,这就造成企业对资源占有的排他性和资源经营的长期性,再加上自然资源的不可再生性,致使资源紧张和短缺问题日益突出。这就要求企业通过企业并购的形式,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存量资源,利用相关企业拥有的资源,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和产出效率,从而实现企业间的资源优化配置、达到资源共享,从而实现强强联合。
   4、并购能使企业最低成本的实现多元化发展。
  企业通过并购可以使企业在保持原有经营领域的同时,向新的领域扩张。对于大的企业集团来说,如果想进人一个新的领域,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瞬息万变的市场面前,用太长的时间通过投资建厂(包括开发或引进新产品技术、招募新员工、开发市场等)是不经济的,因此企业集团在进人新产业或新业务时,更倾向于用并购的方式快速的来实现企业的多元化经营。
  如上所述,就是我们向您解释的企业并购的意义,并购作为企业发展对外战略,是企业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整合企业社会资源的的产物,对于企业发展起着重大的积极作用。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是不争的事实,企业发展的要求使并购成为必然,相信在未来的几年中,顺应经济发展的市场大并购会发展的如火如荼。...

·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不赔
      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不赔(一)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不属于保险责任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出险事故不属于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另一种是出险事故属于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规定的免责范围,例如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发生车祸但被保险人系无照驾驶,则属于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一般来说,在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法人都是由总经理担任的。法人可以对外代表公司签署各种法律文件,也可以委托他人处理与公司有关的业务。法人不是普通的自然人,其要对自己的民事行为负责。那么,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一、有限责任公司法......


·公司变更法人怎么投诉?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法人怎么投诉?变更流程是怎样的?一、公司变更法人怎么投诉?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


·公民应该怎样注册新公司?
      公民应该怎样注册新公司?有的公司虽然规模小,但是如果要进行运营的,必须到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公司创始人需要携带必要的材料,到工商局办理登记,符合条件的,工商局应该颁发营业执照。那么,在我国公民应该怎样注册新公司呢?相信大多数的人都不太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办理公司名称核准注册公司的第......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时间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时间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国际互联网网站上。同时,公司应将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纸上。因此,投资者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刊载年度报告摘要的全国性报纸上看到年度报告摘......


·商品房买卖中可以请求退一赔一的情形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中可以请求退一赔一的情形有哪些我们知道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作为购房者也是享有要求开发商退房的权利,但此时要求退房需要满足法定的情形,与此同时也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一赔一的。那究竟商品房买卖中可以请求退一赔一的情形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


·民用爆破器材购销合同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生产厂:   牌号商标:  年 月 日   调拨通知书编号:   字号  ┌───┬──┬───┬───┬─────────────────┬─┐  │规格 │数量......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银海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银海区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银海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平阳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598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72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180元/亩到16720元/亩之间。银滩镇、侨港镇的补偿标......


·离婚时“全职太太”可否请求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因素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实践中,对于夫妻双方因分居或者一......



·周汝东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成功案件
      一、基本案情:被告国兆公司多次从原告处购买饲料。截......



·温州市看守所
    浙江省温州市看守所地址在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度山村,北靠大罗......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多少算犯罪
      即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受贿行为,但此时也不代表就一定会构成犯罪,还需要看实际受贿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才行。那究竟法律中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多少算犯罪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多少算犯罪受贿......


·有过精神病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
      离婚这个词在现如今的社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了,没有了以前的传统思想,现在社会是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相爱便在一起,不爱了就分开。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有过精神病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


·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一、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


·律师事务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怎么进行?
      律师事务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怎么进行?随着我国债券市场规模的扩大,有的公司开始发行非公开的债权,由于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条款可由发行人与投资者通过一对一的谈判协商确定。非公开定向发行信息具有要求较低、注册程序便捷等特点,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些内......


·管辖权异议上诉费多少
      管辖权异议上诉费多少在生活动中有很多人对于法院判决的结果不满意时就会提起上诉,但是关于上诉的一些要求却不是很了解。管辖权异议上诉费多少?法律依据又是什么?这里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一、管辖权异议上诉状需要交费吗?(1)当......


·该如何处理公司债务
      该如何处理公司债务一、该如何处理公司债务1、主动清偿债务。按债务的种类、金额、约定的结算期限,主动安排资金,及时或提前还债,尽可能节省债务资金的产生资金成本与费用。2、进行债务重组。充分调研市场,获取有利的经济信息,运用合理合法的方......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追诉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集资诈骗可以说是非常;令人憎恶了,本身诈骗行为就为世人所不齿,而通过违背法律进行的筹集资金就更加让人十分的憎恨。为了规避规范这种行为,我国刑法中运用法律来惩罚这种行为,也就是集资诈骗罪。那么,单位进行集资诈骗追诉标准是怎样进......


·录音能作为直接证据吗?
      录音能作为直接证据吗?一、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它包括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实践中直接证据主要有以下五种:其一......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企业并购的意义何在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10万的借条还算数吗?,你好
·您好!我营业房出租给别人,协议书写好租期三年,租金每年付,对
·社区戒*有没有办法不让驾驶证注销
·请问如果请您写一份答辩状多少钱如果请您出庭辩护需多少钱
·我已离婚户口在男方家象这样他们家的土地我能分割吗
·离婚房产分割对方不同意离婚
·你好。我是涟源市98年下岗后一直没交社保。今年补交怎么交
·债务方面的,欠条今日欠李丽三万元整


推荐律师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热门城市

·惠州律师
·
晋城律师
·
定安律师
·
滨州律师
·
德宏律师
·
铁门关律师
·
扬州律师
·
湘潭律师
·
渝中区律师
·
可克达拉律师
·
临沧律师
·
运城律师
·
巴南区律师
·
菏泽律师
·
黄浦区律师
·
昌都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