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推荐律师
热门城市
·河池律师·眉山律师·双河律师·沧州律师·永州律师·铜梁区律师·怀化律师·酒泉律师·漯河律师·德阳律师·长治律师·陵水律师·泉州律师·涪陵区律师·东城区律师·丽江律师
老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law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