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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把拖延、错误结论的责任推给监测站,怎么反驳?

zxxygt 公众会员 来自:江苏-南京楼主
法海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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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18年4月30日
我向环保局投诉饭店厨房噪声,环保局拖拉超期才给我答复,答复是饭店整改达标。我认为办案超期、未超标的结论是错的,于是行政诉讼环保局。我拿到环保局答辩状(含监测报告)后,又投诉监测站(监测报告存在漏检、噪声标准有误等)。监测站被上级要求重新监测,监测站告诉我之前给环保局的报告错了,收回报告,新报告已送环保局。
请问,
1,环保局把超期的原因推给监测站,且监测站承认没时间去监测,环保局的拖延就不违法?
2,环保局把“整改达标”的错误结论的责任推给监测站,说是根据监测站的(错误)监测报告才判定整改有效的。环保局就不违法?
3,但是我又不能起诉监测站,因为不是行政机关,于是环保局就找到既能庇护污染又避免违法的方法了?

[回复|追问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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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2018-5-15 19:25:34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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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把拖延、错误结论的责任推给监测站,怎么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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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2 21: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