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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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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溧水法院判决了一起关于“车辆贬值费”的案例。事因车主周女士的车被货车撞坏,于是周女士向被告索赔5万多元钱车损,周女士还认为,车子的价值也跟着贬损了,遂追加起诉索要车辆贬值费。
南京律师热线84110110的律师解释道,什么是车辆贬值费呢?众所周知,当车辆发生事故后,即使经过维修一般也很难恢复到原有水平,车辆的使用价值会有所下降。这种由事故造成的车子贬值,就是车辆贬值费,在车祸中应该由受害方向过错方进行索赔。而这宗案子的最后结果是,周女士获得了法院支持,目前已拿到了肇事车主的赔偿。
网上搜索发现,之前关于车辆贬值费起诉成功的案例在上海北京等地已经有很多,但也有不成功的案例。不过现在普遍的现实是,车主们的维权意识不够强烈,习惯性在车子发生事故后走完保险就完了,很多人都忽略还有车辆贬值这一说。但是,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部的律师解释说,目前有关车辆贬值这一方面并没有相关标准和法规可以参考,是否获得法院支持,要看事故大小和修复程度定,不一定所有事故都能拿到贬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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