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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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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097月底通过中介买了一套2手房,合同上:双方同意我首付60%房款,40%贷款;8月25日交付该物业,并赠送(保留)该物业部分家私电器给买方,合同附:送电视、冰箱、空调、餐桌等。本人已在7月支付付60%房款。然而8月30日本人向卖方索要物业使用权时,卖方已衣物和部分家具没搬为由不交物业,中介也只是敷衍我催催卖方。10月30日本人要中介开出该卖方拒绝交出物业证明。本想用法律途径解决的,但见房价又涨了500元/平方,还是忍了下来。11月21日新房产证出,卖方才交出物业,但当天本人与中介去看物业,发现物业里全空,问卖方,其意不送不赔。贷款办理手续在即,能否有途径1,要求卖方送或者赔,又能拿房子。2若卖方执意,能否用拖房贷方式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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