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海游民 |
积分:200 |
发帖:145667 |
注册:1997年2月22日 |
|
我伯父去给湖南一家私人的鞭炮厂做事‚意外被炸伤.动了很多次手术.现在身体上大部份被严重烧伤.手指残了.生活无法自理.随时需要人照顾.伯母没上班.伯父的钱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手术费用是鞭炮厂先垫的‚农村自己买了医疗保险.鞭炮厂也拿了这笔报销的费用.去我伯父是在不知情况下给办了出院手术.主治医生说不能出院.但那个主任却批准了出院.从那次出院后鞭炮厂也没有出钱去动手术.现在我还想问的是在治疗过程中‚病人没有康复的情况下‚厂方和主任医师给病人办理了出院(病人的主治医生说不能出院).也没告诉病人和病人的家属.更没得到病人及家属的同意.导致病人失去了最佳治疗时间. 像这样医院是否要负担责任?
[ 回复|追问 江苏律师·盐城律师] |
·律师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