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海游民 |
积分:200 |
发帖:145667 |
注册:1997年2月22日 |
|
各位律师: 你们好! 我是0711月底进入一家私营公司,一直没签合同,直到093月份公司才叫我去签091月1日至0912月31日的合同,请问:如果我现在想辞职的话,能否主张082月至12月的双倍工资?如果可以的话,要什么证据证明我是从0711月底进入该公司的呢?现在我只有一个进公司时发的工作证(这上面没有进公司的时间),一个记事本(这上面有每天的考勤情况,是自己写的),还有进去后不久电话加入的公司集团V网。还有进公司时填的一张招聘的简历,不过在公司里面。还有可以到银行去把去的工资条打出来(工资卡是自己办的,但公司要求是办建行的卡),但是听银行的说工资条上就只有一个进帐时间和金额,好像不能说明是从哪里打来的就这些能不能作为要求公司赔偿的证据?如果不能主张双倍工资,能不能要求公司补买社保呢(从开始到现在一直没买过)?麻烦好心的律师帮帮忙,谢谢!
[ 回复|追问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
·律师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