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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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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母亲讨公道,我母亲在企业单位工作30多年,养老保险金一直是自己缴纳。1996年单位解体,解体后养老保险金一直交到退休年龄。2009年退休。在工作期间用得档案是别人的(档案是她给我母亲的),但这个人一天班没上过,也没交过养老保险。在此期间,我母亲主动要求把档案还给她,以前交的钱也不要了。但是她不要。所以还是由我母亲一个人自己交完。现在这个人已经去世半年多了,其丈夫向我母亲提出要工资的一半。我母亲不同意给。此人向社保局投诉此事,现在社保局已经将我母亲的工资停发。母亲的名字与档案上的名字是一至的只有出生年月日不一样。(母亲是1956年出生对方是1958年出生)交养老保险金的回单和指纹都是我母亲的。我母亲工资会不会没有了,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请求各位律师法律援助解答急急急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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