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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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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我们购买的房子还没居住,屋顶就出现了裂纹渗水和漏洞。楼上进行了地暖改造装修。多方协商无果,将其起诉到法院。经过了一审我被驳回诉请;我上诉发还;再审对方败诉;目前楼上又上诉;在此过程中经过了长达10个月的鉴定过程但由于楼上不配合没有进行下去,期间法院进行现场勘察也由于楼上不配合没有进行下去。目前二审法院通知我们又要开庭了,并且说还有可能发还重审!对于这种情况难道就这样无休止的反复进行吗。从法律条文方面有什么规定吗?我们实在拖不起,一家人居无定所,有房不能住心理很着急。而楼上住户依仗自己有权有势且在司法部门工作的优势处处钻法律的空子,玩法律游戏且已在房内居住近两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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