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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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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1997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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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你好!
本人96年结婚,现住南京鼓楼区童家巷。婚前妻隐匿病史(精神忧郁症),婚后妻先后怀孕2次,均因此病到医院流产,三年后,岳父母为照看妻子,从金坛到我家居住,因房子较小(40-50平米),夫妻间很少有性生活。09年因岳母身体不好,岳父岳母妻子3人于当年5月回金坛看病,同年10月岳父因肺心病去世。妻子在长达3年的时间里只回来2次,第一次是09年12月份,回来时间约3天,第2次是11年11月份过来报销医药费,回来不到4小时。由于妻子长期不回来,10年7月份我以短信的方式发给妻子的大哥、二哥,但其不同意协议离婚。11年2月我母亲去世,电话告之妻子的二哥,无一人过来。10年12月份妻子的二哥通知我,说妻子在金坛住院(精神病院),年底需要结算,我在家中找钱,才发现家中所有存折、户口本、结婚证等东西不见了,后询问才知,全部被妻子第一次回来拿走了。由此,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若要离婚,请问如何进行。谢谢。
杨伯宇
联系电话:1377034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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