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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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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16由于房屋租赁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前2个月向房东告知要提前退租,房东依然要扣除押金3000元。我未同意,并委托了在我公司对门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因为是邻居,所以信任。但是自从该律师介入后,导致原本简单的仲裁案复杂化了。我本是以个人名义跟房东签的合同,律师要求我以公司名义发仲裁申请。。。。然后在整个代理过程中,从未向我解释代理合同内的词义,就在临下班前5分钟匆忙拿文件来让我们同事盖章。“特殊委托”这个词,我都是在后来咨询另外一家律所时才第一次听到。
我提交过2次我的诉求文档给该律师,但是她一点都不曾跟我商量,就默默签了仲裁结果协议。我是收到房东退款看到数额不对才知道仲裁结果是什么!
6.27在我以“仲裁主题错误”为由要求二次仲裁开庭。我特别要求该律师不要再参与我们的仲裁,并且出了最新委托书给仲裁庭,明确拒绝该律师介入。但该律师在我办公室内一番撒泼骂人后,我打了110报警后依然去了仲裁庭,并且在仲裁过程中不停抹黑我这个当事人。
经查,该律所公司注册地在南京,咨询了南京总部,被告知“你现在对我们律所是不满意的,因此我拒绝你的电话咨询,你要写个报告寄给我,我再调查”。
该南通律所办公室常年就这个女人一个人,也经常听到她把客户骂的跟孙子一般。我想知道,到底有没有办法管制一下此类不专业,不作为的三脚猫律师?她骂人的整个过程我有录音,此前发的一些短信也有记录。
求专业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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