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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合同纠纷律师代为起草、审查、修改、订立合同,解决诸如买卖合同、承包合同、劳动合同等法律问题,为当事人提供合同法法律法规咨询、合同诉讼,合同审核等合法纠纷法律服务。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谈合同常识: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 合同纠纷的范围广泛,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具体说来,合同的纠纷有:合同的效力,即合同是否有效之争议;合同文字语言理解不一致之争议;合同是否已按约履行之争议;合同违约责任应当由何方承担及承担多少之争议;合同是否可能单方解除之争议……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理想的状态是当事人各自分别按照合同规定之内容完成应履行之义务,直至合同圆满终止.Law64。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既有合同当事人主观的原因,也有情势变迁方面的客观原因。导致合同在签订之后的履行过程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或大或小的纠纷.老律师网。没有任何纠纷,合同即履行完毕的情况是不多见的.Law64。尤其是在大型合同及涉外合同之中,对于合同纠纷,有些当事人协商加以解决,有些却协商不了,就可能会使一方当事人诉诸仲裁或诉讼,一旦纠纷得不到解决,就会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甚至扰乱社会经济秩序.Law64。因此,合同纠纷能够避免则尽量予以避免。所以,应先了解一下合同纠纷的成因.Law64。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谈合同纠纷的成因 关于合同纠纷的成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主观方面的成因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既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当是毫无疑问的.老律师网。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主观点原因往往引起违约行为,再由违约行为导致纠纷的产生。纯粹主观上的原因是少见的,主观上原因背后往往存在着客观原因.Law64。 (二)客观方面的成因 任何一项合同,从订立到履行完毕,除了即时清结的之外,往往经过一个较长的过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客观上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由此引起纠纷.老律师网。这里所指的客观方面的成因,指由非合同当事人主观意志所导致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而引起纠纷的原因.Law64。合同在履行,甚至终止时发生纠纷是在所难免的.老律师网。重要的是在发生纠纷之后如何能行之有效地去解决纠纷。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谈合同纠纷的特点 (一)主体特定:合同纠纷的主体特定,是指合同当事人,合同纠纷涉及到第三人的情况也存在,但并不多见,主要是发生在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Law64。 (二)纠纷内容的多样化 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内容的各个方面,纠纷内容多种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方面部会引起纠纷。 (三)属于民事纠纷 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当前,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情况很多,对于此类情况,应以诈骗案处理,而不是一般的合同纠纷。 (四)解决方式多样化 1、 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Law64。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Law64。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Law64。 3 、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Law64。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谈合同纠纷的种类: (一)无效合同纠纷和有效合同纠纷 (二)口头合同纠纷和书面合同纠纷 (三)国内合同纠纷和涉外合同纠纷。 相关内容: ·南京强制猥亵、侮辱罪律师_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立案标准、构成要件、量刑标准和司法解释 ·栖霞医疗事故律师_南京医疗纠纷律师,南京医疗诉讼律师 ·南京市看守所取保候审如何申请?提交什么手续? ·六合借款律师 虽然说房子的价格越来越高,但是还是有购房的人群,人群的数量还真不少,并且人数非常的可观。眼见房地产市场的疯涨,房价不断飙升,不少正观望的购房者都按耐不住了,并且为了加固买房与卖房两者之间的关系,签订个人买房协议书,为自己的利益多增加一份保障。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下协议书的具体内容。一、个人买房协议书范本个人买房协议书. 哪些财产属于离婚时可以分割的离婚诉讼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应包括:(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 土地使用权如何转让? 土地使用权如何转让?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 损害赔偿低于定金可以要求增加吗一、损害的特征民法典上的损害须具有四个特征:1、损害必须是对合法的民事权益的侵犯,即该种权益须是法律上应当予以保护的;2、损害在法律上具有可赔偿性,即受害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3、损害后果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4、损害须具有明确且直接的特点,即对将来的损害、假想的、偶然性的、丧失机会. 行政判决基本原则有哪些?一、行政判决基本原则有哪些?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行政诉讼法》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对具体行政. 相关法律问答: ·某社交软件被朋友说借了1500然后没还后来拉黑了怎么办啊 某社交软件被朋友说借了1500然后没还后来拉黑了怎么办啊. ·我和儿子和她父母该怎么分赔偿金? 我妻子因工意外死亡,我和她有一个1岁的儿子,单位给我们赔偿金,我和儿子和她父母该怎么分赔偿金?按工伤保险条例分她父母拿60%我和儿子拿40%,合理吗?谢谢!. ·请问,孩子判给女方,被男方带走怎么要回来 请问,孩子判给女方,被男方带走怎么要回来. ·我是余杭区瓶窑镇华新路258号一楼商铺业主(属瑞达城市花苑1 我是余杭区瓶窑镇华新路258号一楼商铺业主(属瑞达城市花苑17#楼)。因楼上从天而降落水管与排污管严重侵害我的权益(特此申明:楼上房东与租户从未经过我本人同意擅自装置排水管和污水管)。我在2020年5月2. ·南京中院判决一起网络诈骗案:裸聊网站性感女主播多是男人 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诈骗案,来自广东、浙江、陕西等地的6人团伙建立视频网站,利用一些网民对色情裸聊的欲望,称只要充值到一定数额,就安排“女主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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