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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司合同律师为您处理各类民商合同法律纠纷案件,担任公司企业合同律师顾问。常年代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如公司、保险、金融、证券、房地产等。南京公司合同律师专业针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纠纷等经济法律事务案件处理,为当您提供高质量的法律顾问咨询。
南京公司合同律师承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业务涉及各个领域,尤其擅长办理经济合同类案件,在处理合同案件,解决各种类型合同及经济纠纷案件。 ▲南京公司合同律师谈合同诉讼时效 合同诉讼时效是指合同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即丧失请求司法机关强制力保护其权利的法律制度.老律师网。 《民法通则》单设一章规定了诉讼时效。《合同法》对诉讼时效没有专章规定,只是对两类合同规定了的4年的诉讼时效.Law64。关于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在《民法总则》中和最高人民.的司法解释中.老律师网。 在租赁合同中,因为所涉及的权利内容不同.老律师网。 例如,有违约所引起的租赁合同的解除,有违约所导致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有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对于租赁物的返还请求权,有因承租人拒付租金所引起的追索租金的请求权等。虽然所依据的基础法律..都是租赁合同..。但是,因为所主张的请求权不同,适用的诉讼期间也不同。即因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为延付或拒付租金引起的纠纷应当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外,其他基于租赁合同所引起的纠纷均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老律师网。即分别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和第136条规定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老律师网。 租赁合同中追索租金适用诉讼时效的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承租人出具的欠款条适用 诉讼时效的问题在租赁合同履行完后,有的承租人因一时资金紧张无力偿付租金经常给出租人出具其欠付租金的欠款条;对于欠款条所确定租金债务应当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还是适用1年特别诉讼时效.Law64。有的主张应当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Law64。其理由是,当事人之间的租金债权已经转化为普通债权,因此应当适用2年诉讼时效期间.老律师网。这对债权人的保护是有利的.Law64。还有的主张应当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Law64。其理由在于,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的法定期间,其基础合同是租赁合同.老律师网。其基础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确定。当事人的请求权的基础是租赁合同,它不会因为当事人出具欠条的单方法律行为而改变租赁合同的租金性质.Law64。因此,应当适用l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南京公司合同律师同意第二种观点,从《民法通则》第14条规定的“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来看。当事人同意履行,其后果是“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谓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只能按照原来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老律师网。最高人民.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中也表述了这种观点。函复: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 二、关于分期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起算点问题 一种观点以为,基于同一事实对同一债权人产生的分期履行的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以最后一笔债务到期日为准,这既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也可以避免当事人多次诉累。中国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起草的《中国民法典:合同编条文建议稿》(分则)第275条:“借款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的,从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期还款日的次日开始计算全部贷款的诉讼时效期间”.Law64。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草案)第26条:“分期履行的合同,以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民事审判第二庭在2000年10月26日对山东省高级.函复:你院鲁法经(1999)25号《关于借款合同中约定分期偿还应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的请示》收悉。 ▲南京公司合同律师谈合同义务 合同最充分地体现了民法的私法自治原则.老律师网。合同自由原则要求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或不损害社会公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当事人享有是否订立合同、选择合同对方当事人、确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国家和他人原则上不得予以干预。 由于合同自由原则体现了当事人充分的意思自治,法律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订立前的磋商阶段,当事人不能为了私利而恶意谈判。当事人由于没有履行合同前义务,必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订立后的履行阶段,当事人必须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在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此即(合同法>第92条的规定的合同后义务。 ▲南京公司合同律师谈免责条款的有效性 确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如同确认其它民事法律行为一样,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Law64。一般情况下,只要经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不违害社会公.利益和违反有关的法律,其免责条款是有效的。确定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老律师网。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无效.老律师网。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在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老律师网。即使是格式合同,也必须对规定的条款(包括附加条款)达成一致,必须为对方当事人所接受才能缔结生效,否则无效.Law64。 3、必须符合社会公.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无效.老律师网。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Law64。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免责条款是在既有的价格、保险等机制的背景下合理分配风险的措施,是维护企业的合理化经营,平衡条款使用人以及第三人之间利益..的手段.Law64。如购销合同中,免责条款常起着分配风险的作用,并由此决定谁在实际上投保抵御风险,左右着合同标的价格.老律师网。此类免责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均属有效。但不能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限制或剥夺另一方当事人权益或故意加大另一方当事人风险的免责条款,当属无效。 5、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Law64。格式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它是由提供者一方事先拟定好的相应的免责条款;且拟定合同条款的一方一般属于垄断行业,如邮电、铁路、航空、保险等行业,他们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事先拟定好条款,包括免责条款,由于是自己事先拟定的,所以对各项内容比较熟悉,特别是有关免除或者限制自己责任的内容,更是经过反复研究,唯恐自己承担过多责任,想方设法地免除或限制自己的责任;而对另一方当事人来讲,由于对格式条款的内容事先不知,一旦想订合同才接触相关条款,而格式条款的内容又很多、很细.Law64。他们往往注意到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很少注意到对方设定的或隐藏设定的免责条款,而且这些免责条款往往表述得似是而非,非专业人员很难一下子看清其中的奥妙。因此,合同法规定要求提供格式合同者在订立合同时,必须以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当事人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对这些条款予以说明。如果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在订立合同时,未尽提请对方注意和说明的义务,属于强迫对方当事人接受不公平条款,则该免责条款无效。.Law64。 相关内容: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再审申请代理词 ·抚养费纠纷案代理词 ·六合工伤律师_六合工伤赔偿律师,六合工伤事故律师,六合工伤认定律师 ·江苏省高院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 ·南京市第二拘留所_南京市石杨路拘留所地址、电话、邮编 用人单位对退役军人可以辞退吗?退役军人也是可以被辞退的。根据原劳动人事部等四部门劳人劳[1987]5号文件规定:企业对违返纪律职工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于那些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然无效的,可以按照《辞退规定》予以辞退。企业辞退违返纪律职工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辞退规定》办.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划风险指的是,如果车辆表面上受到一定的划痕损失的话,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当然这是在进行了投保的前提之下,划痕险它作为一种附加险,只能够附加适用,很多人对此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新车能不能买划痕险?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新车能不能买划痕险?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新车是可以购买划痕险的.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概念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银行业的不断发展,银行机构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从而有一套严密的监督体系。银行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织机构,可以调控国家的宏观和微观经济,民众都会将流动资金存入银行。那么,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概念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吸收客户. 国家征地补偿果林各类标准都有哪些一、国家征地补偿果林各类标准是多少1、桃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2、葡萄树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盛果期(6-11年). 偷窃3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 相关法律问答: ·请问搏乐市有几个看守所? 请问搏乐市有几个看守所?. ·你好!请律师起诉在法院需要多少钱?写份起诉状需多少钱一份? 你好!请律师起诉在法院需要多少钱?写份起诉状需多少钱一份?. ·我想要回我的工资,我做的是销售行业 我做的是销售行业,私企老板不给我开11月份和12月份工资,现在已经是一月份了,还经常扣我们的钱,我们没有劳动合同,现在涉及到赊销的货款没清,我是否可以讨要工资. ·如何投诉村官,我村一村官多次接受被告的物质条件(请吃饭喝酒) 我村一村官多次接受被告的物质条件(请吃饭喝酒),在不知事情原由的情况下,为被告污言狡辩,中伤受害方,我该如何投诉他这一恶劣行经?. ·在香港去生二胎会被开除公职吗 在香港去生二胎会被开除公职吗. ·人被派出所带走还不到24小时,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带走,家人非常 人被派出所带走还不到24小时,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带走,家人非常担心,不过之前有过几经济纠纷,有三个人法院起诉他,然后受理一审当事人败诉,后来其中一起是处于法院执行阶段,另外两个人听说撤销了由民事改刑事被对方. ·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该如何处理? 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该如何处理?. ·婚内出轨,财产和孩子该如何分配 婚内出轨,财产和孩子该如何分配. ·我今57周岁 已经退休了 还能买房屋贷款么 我今57周岁已经退休了还能买房屋贷款么. ·陈律师,你发过律师函吗?河南的 陈律师,你发过律师函吗?河南的. ·身份证后四位和银行卡后八位会泄露信息 身份证后四位和银行卡后八位会泄露信息. ·办假护照出国犯什么罪,一亲属办假护照出国打工 一亲属办假护照出国打工,往返多次,现被国外发现并判刑,罚款,不知回国后是否还会定罪,应犯什么罪. ·房产遗赠公证怎么办理,房产遗赠公证怎么办理 房产遗赠公证怎么办理. ·我那个驾照扣了十一分然后没去考试我该怎么 我那个驾照扣了十一分然后没去考试我该怎么. ·您好请问小老板从家里拿钱把农民工资付清,现在小老板要不上钱怎么要,而且劳务老板也没有和小老板鉴定合同 . ·违法修房该如何办,我们是2005年新修的房屋 我们是2005年新修的房屋,当时没有办到房产证,现在政府要拆迁,我该怎么办。. ·农村合作社社员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农村合作社社员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2016国家是否提高退休人员工资包括提高高级专业职称退休人员工资。 2016国家是否提高退休人员工资包括提高高级专业职称退休人员工资。. ·我和同学聊了一些暧昧信息,被我老公发现了,他现在拿我的微信到处说,还威胁人家,我怎么说他都不听,我该 . ·您好!我是货车司机、因为别人雇我的车去拉货,车装上货之后,san 您好!我是货车司机、因为别人雇我的车去拉货,车装上货之后,san您好!我是货车司机、因为别人雇我的车去拉货,车装上货之后,因租我车的主家与他租库房的主家,有经济纠纷,因为我的车已经装上了货,所以被库房主家. ·家里面盖房子,工人从二楼掉下来摔伤了,工人是包工头找的!我们与包工头签合同,他没 家里面盖房子,工人从二楼掉下来摔伤了,工人是包工头找的!我们与包工头签合同,他没让签!现在工人把我家和包工头都告了,那我们需要负责任吗. · . ·本店经理不让辞职,不然就不退工资押金 本店经理不让辞职,不然就不退工资押金. ·你好请问停工留薪10个月是几级伤残,报销标准是多san 你好请问停工留薪10个月是几级伤残,报销标准是多divclass="w990mamt20. ·我们3个朋友去年投资了一个连锁餐饮公司火锅店项目,一共投资了 我们3个朋友去年投资了一个连锁餐饮公司火锅店项目,一共投资了9万,其他城市开起来了,杭州后来店没开起来,那个餐饮公司同意给我们退款,让我们把合同寄回去,但是后来一直各位理由拖着一年多了,钱也没退回来,这个. ·我有亲人逮捕后己足够三个月了但而家全无音讯 我有亲人逮捕后己足够三个了但而家全无音讯.. ·妻子不孝顺老人、出轨,要提出离婚。 妻子不孝顺老人、出轨,要提出离婚。. ·今年202042号因涉嫌诈骗被抓,914号开庭,10 今年2020.4.2号因涉嫌诈骗被抓,9.14号开庭,10.14号判决书下来判1年零6个月,现在家里已经上诉。想问问这类案件是否有胜诉的可能性. ·我和我老公想离婚,他一开始不同意,前几天给我打电话说请到假了 我和我老公想离婚,他一开始不同意,前几天给我打电话说请到假了,回来办手续,现在是回来了给我找各种理由推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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