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南京辩护律师为当事人作无罪、罪轻、减轻、缓刑、免除刑事处罚的刑事辩护。承接各类刑事案件,在刑事诉讼中,为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一审、二审刑事辩护及刑事申诉服务。
☐为什么要聘请刑事律师辩护? 首先,刑事案件发生后,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没有人身自由,与家属通信也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凡是涉及刑事案件内容的信件均不得寄出.老律师网。嫌疑人一般对刑法也不是太了解,处在被审讯的地位,那些话该讲,那些话不该讲,自己并不清楚。如果请刑事律师为其辩护,刑事律师可以了解案情,向嫌疑人讲解法律规定,告诉嫌疑人的基本权利。帮助犯罪嫌疑人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陈述其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将来在法庭审判时是要作为重要证据使用的,因此,刑事律师的辩护工作,可以根据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指导嫌疑人朝着对自己无罪或罪轻的方向辩护。 其次,刑事律师阅卷以后,发现同案犯的交待与嫌疑人讲得不一致时,可以提醒嫌疑人注意,并收集证据予以纠正。再次,嫌疑人家属在嫌疑人被关押期间无法与嫌疑人取得任何联系,双方有任何需要联系的非案件事情,均可以通过刑事律师予以转达。 最后,刑事律师是专门从事刑事案件辩护的律师,对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其经验相对于其他专业的律师要丰富得多,更有利于保护嫌疑人的利益.老律师网。请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才能取得你所期望的效果。 ☐如何挑选南京辩护律师,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察: 1.看是否专业刑事律师,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老律师网。 2.看是否有执业经验,一般执业多年以上的刑事律师,都有较强的执业经验。 3.看是否有刑事案件大要案的经历,参与过刑事案件大要案辩护的刑事律师.老律师网。 4.是否有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奖励.Law64。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如下诉讼权利和义务: 1.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老律师网。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 4.有权辩护。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有权为自己辩解.老律师网。 5.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如果被逮捕,聘请的律师还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但如果本案涉及国家秘密,聘请律师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Law64。 6.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聘请的律师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Law64。 7.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8.有核对讯问笔录的权利,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讯问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对讯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以及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Law64。 9.依法接受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和人身检查、搜查、扣押、鉴定等侦查措施.Law64。 附:此告知书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或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之日交犯罪嫌疑人,并在..讯问笔录中记明或责令犯罪嫌疑人在强制措文书附卷联中签注。 ☐防止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方法 刑讯逼供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审讯方法,也是国际上公认的侵犯人权的行为.老律师网。如果刑事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以后,发现公安机关有刑讯逼供的行为,律师会立即向住所检察官反映,必要时还可以向刑事案件所在反映.老律师网。如果公安机关的侦查员已经用刑讯逼供的方法审讯嫌疑人并且做好了《审讯笔录》,刑事律师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重新组织审讯,因为刑讯逼供收集的《审讯笔录》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刑讯逼供行为发生后,嫌疑人应当立即与辩护律师通信联系,以保护其合法权益.Law64。 ☐刑事案件三段司法程序的处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每一个刑事案件都是由侦查阶段、检察阶段、审判阶段组成。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三段司法程序。这三段程序对应的司法机关.老律师网。三家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律师在处理这三段程序的辩护工作中,不同阶段,工作重心不同。侦查阶段主要是注意是否有抓错人的情况存在;是否有检举揭发立功的可能;是否有刑讯逼供行为发生;是否有证据不足的事实存在;是否有未成年的证据提交;是否有精神病需要鉴定;是否有怀孕的事实存在;是否有刑事调解的可能,等等。检查阶段主要是注意是否有定罪定性的问题;是否有免于起诉的可能;是否有不起诉的可能;是否有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的可能,等等。审判阶段主要是注意是否有定罪定性的问题;是否有从轻减轻的可能;是否有刑事调解的可能;是否有无罪释放的可能.老律师网。总之,三段程序对刑事律师都提出了比较高的辩护要求.Law64。刑事律师一定要尽全力做足功课,力保辩护成功。 ☐刑事案件辩护的提前辩护价值 刑事案件辩护,一般的刑事律师都以为是在审判阶段向.递交《辩护词》,进行无罪、罪轻的辩护。我从事广州刑事律师担任辩护这么多年的体会是,只要有辩护的价值,无论哪个阶段,均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比如:如果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的定罪定错了,无论是无罪还是定性的问题,为了改变公安机关的有罪或定性的错误,刑事律师可以在侦查阶段向侦查员递交《法律意见书》,建议侦查员充分考虑刑事案件的无罪或定性。将其犯罪和定性朝着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方向改变。如果公安机关不予采纳,刑事律师还可以在检察阶段向检察机关递交《法律意见书》,争取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将其改变。这一提前辩护的价值,在于在审判阶段之前查明基本事实,有利于犯罪嫌疑人无罪或罪轻的局面。 ☐刑事案件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 对于已经被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认定为犯罪的嫌疑人,南京辩护律师着手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刑事辩护时,最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使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案件中获得从轻或者减轻的处罚。从轻就是在法定刑期内采纳一个较轻的量刑,减轻则是在法定刑期以下,减轻一个档次的量刑。 通常南京辩护律师的辩护策略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是否有立功表现; 2.看是否有自首情节; 3.在.同犯罪中是否属于从犯; 4.看犯罪后嫌疑人是否有与被害人达成调解意见; 5.看犯罪嫌疑人是否愿意向.缴纳一定数量的罚金。 当然,还有其他的酌定从轻情节,这里就不一一列表.老律师网。 ☐刑事案件无罪辩护 刑事案件无罪辩护,是刑事案件中最具挑战性的课题。我在广州担任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活动中,不乏也有过刑事案件的无罪辩护。无罪辩护的核心是犯罪嫌疑人犯罪证据不足或者刑法并无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事实认定.老律师网。前者主要是从证据方面进行刑事辩护,后者主要是从法条方面进行刑事辩护。两者虽然方向不同,但是目的都是一个,即刑事案件无罪辩护.Law64。无论是哪一种刑事辩护,刑事律师都必须具备D某某的辩护技巧,无论在侦查阶段,还是检察阶段、审判阶段,刑事律师都应当尽全力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或者法律意见,争取犯罪嫌疑人尽早摆脱司法机关的刑事追究。 ☐刑事案件防止被同案犯冤枉的方法 大量犯罪都不是一个人实施的,在刑事案件同案犯的.同犯罪中,犯罪嫌疑人应当注意的是同案犯互相推诿责任,都把对自己不利的事实,推给其他同伙.Law64。如何有效防止被同案犯冤枉?这是刑事案件每个犯罪嫌疑人所必须考虑的.老律师网。刑事律师介入以后,要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对有可能被同案犯冤枉的事实,要尽可能予以阻止。尤其是刑事律师阅卷以后,发现大量事实不是委托的嫌疑人所做的,应尽量采取措施,收集证据,还嫌疑人清白.Law64。告诉嫌疑人在公安、检察和.的司法人员再次提审时一定要将被冤枉的事实陈述清楚.老律师网。使侦查员、检察官、法官在开庭前进一步调查取证。以查明案件事实,防止背黑锅.老律师网。 ☐刑事案件定罪改性的意义 所谓定罪改性,就是指犯罪嫌疑人已经被认定为存在犯罪行为,由于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没有根据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正确的判断,导致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定错的情况下,如何改变其定罪的性质。南京辩护律师团成员在刑事辩护工作中,经常遇到司法机关定错罪的情况。比如南京辩护律师团主任钱律师在担任南京8亿非法集资案件中,公安机关给当事人定罪为集资诈骗罪,按照这一罪名,当事人有可能被判为死刑。南京辩护律师团根据事实和法律,在检察阶段向江苏省高级人民.起诉处提出《法律意见书》,要求将其罪名改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这一罪名刑法最高只判十年。江苏省.最终采纳了我的意见,将其罪名更改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后.据此只判了9年,保住了性命。因此,刑事案件定罪改性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辩护工作。刑事律师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刑事案件死刑犯辩护方法 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废除死刑。 对于死刑犯,最高院从2008年起,已经将死刑复核制度从各省高院收归到最高院,目前最高院的意见是对死刑犯实行严格从紧的方针。对于可死可不死的,一般都不判死刑,或者只判死缓,留下活口。 对于死刑犯的辩护,对刑事律师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要想把死罪改为活罪,一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辩护: 1.看犯罪定性是否有错,如果定性不准,有可能轻罪变为重罪,导致错判死刑,比如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存款罪,前者最高死刑,后者最高十年,两者区别很大。 2.看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立功表现,如果有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立功证明,则可以免死.老律师网。 3.看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发以后能够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则可以免死。 4.看刑事案件被害人是否在刑事案件中是否存在重大过错,如果刑事案件被害人的确有证据证明其存在重大过错的话,则可以酌情免死。 5.看犯罪嫌疑人是否年满十八岁,如果案发时还没有年满十八岁,则可以免死.Law64。 6.看犯罪嫌疑人案发时是否患有精神病,如果案发时患有精神病也可以免死。 7.看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时是否怀孕,如果是孕妇则可以免死。 总之,每个刑事案件的案例不同,刑事律师就要从不同的方向寻找刑事辩护的突破口,以达到为死刑犯的有效辩护目的.Law64。 ☐南京辩护律师谈死刑辩护中的转折 作为死刑辩护的律师,应从哪些方面作为自己辩护的重点呢,南京辩护律师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来把握。 一、被告人是否有法定从轻或减轻的情节。这是一个辩护律师在接案时首先应该注意的问题。比如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未遂等。但特别要注意,因为现行的法庭审理很少有公安机关的人参加,因此公安机关的到案证明也就成了认定自首的关键。另外未成年的问题,因为有些农村是按照农历上的户口,这时认定未成年时要注意这方面的证据.Law64。 二、被告人是否有酌定从轻或减轻的情形。主要有退赔赃款、民事赔偿、悔罪表现、积极坦白罪行、初犯等.老律师网。 三、伤害类犯罪的被害人是否有过错。 四、口供是否有刑讯逼供的情形。 五、证人的证言之间的矛盾点.老律师网。 六、是否有必要对鉴定结论进行重新鉴定。 七、书证物证的原始性。 八、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办案程序是否违法。 现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死刑的辩护一般都流于形式,据不完全统计南京市的死刑案件中,虽然按照规定必须有律师介入,但是有超过半数以上的律师辩护是由.指定的,而非被告人家属委托的.老律师网。 南京辩护律师团对中国的法律援助不发表评论,但现实的情况是,法律援助只是走过场,律师接一个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中心支付象征性的办案费500元,致使很多辩护律师连案卷都无法复印(因为一般.的复印费都非常高),更别说能很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刑事案件上诉程序的运用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是两审终审制,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进行二审审理.老律师网。南京辩护律师团在办案中凡是一审判决存在错误或者量刑过重的,我们都提出上诉.老律师网。值得一提的是,我国法律规定上诉不加刑,也就是说,只要你上诉了,无论对错,二审.都不会增加当事人在一审判决的刑期.老律师网。因此,南京辩护律师团建议,只要发现一审判决存在错误就一定要上诉。上诉的期限一般为收到一审判决书后十天内提起,遇到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期限顺延。上诉主要是从证据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去突破。如果无罪或者量刑减少则上诉成功.老律师网。 ☐刑事案件再审程序的运用 刑事案件再审程序,是指案件经过二审判决生效以后,发现案件确有错误的,还可以向上级.申请再审.老律师网。上级.如果经审查发现原判决的确存在错误,一般会交审监庭再审.Law64。我在执业过程中通常关注的是案件是否存在证据不足,是否存在量刑过重,是否存在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是否存在定性错误问题等等。如果确实存在上述情况,坚决支持当事人上诉.老律师网。虽然目前冤假错案越来越少,但是偶尔还是有错判定罪的情况发生.Law64。能够再审成功的律师一定是非常 的律师.老律师网。再审案件一定要请一位 律师辩护.老律师网。 ☐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再次审理的程序。 而只是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判决、裁定,确实需要再审时所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有如下特点: (1)审判监督程序是人民.进行审判监督的一种方式。 (2)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理由具有法定性。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定原因是人民.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并且应经法定部门审查决定。 (3)根据审判实践,只经过..审.审结的案件,无论是自行再审或指令再审,都适用..审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老律师网。 相关内容: ·南京律师代理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辩护词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地址、电话、管辖范围 ·借款案件民事起诉状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答辩状 ·南京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 行使货物留置权程序 行使货物留置权程序当货物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时候,承运人可以依据货物运输合同或依法律的规定留置财产或变卖的价款中优先受偿,这就是承运人可行使的货物留置权。那么,具体行使货物留置权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一、主债权到期具体到我. 关于虚拟财产的规定有哪些?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一些人利用网络谋求利益,因此产生了如Q币、游戏币以及其他一些具有购买网络产品能力的价值交换物,很多人不知道虚拟币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关于虚拟财产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一、网络虚拟财产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 看具体情况定,法律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公积金贷款银行放款时间一般需要3到4个月的时间。银行按公积金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复核,公积金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行为,是要受到严惩的,我们在进行量刑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样的呢?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标准. 相关法律问答: ·质询一下,工地包工头拖欠民工工资许久了,多次找要无果,一气之 质询一下,工地包工头拖欠民工工资许久了,多次找要无果,一气之下把包工头汽车扣押了,现在包工头不给钱反而要民工赔偿,该怎么处理. ·你好,客户欠我钱2了,给客户要客户说没钱,找各种理由拖着,又到底了微信也不回,不知道该怎么办啊 你好,客户欠我钱2了,给客户要客户说没钱,找各种理由拖着,又到底了微信也不回,不知道该怎么办啊. ·彪弟你好,我是你汪杰哥,我们卅前亍拆迁己有多年,房子末还原, 彪弟你好,我是你汪杰哥,我们卅前亍拆迁己有多年,房子末还原,你也知道。开发商于2018年8月己停止了过度费的发放,多次找区政府后指定王岩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要求开发商补发所欠过度费,现律师要求我们提供土地. ·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关于债务纠纷问题,2010年 2010年,我借了余某2万元钱,写下欠条,约定2011年6月还款。但是到期后多次讨要,余某不还。而且告诉我们他和老婆于2008年就离婚了(听说也是为了躲债)。但是他们一直住在一起,而且有小孩,他也有收入来. ·我去年被车碰着了,对方酒驾,应该什么赔偿 我去年被车碰着了,对方酒驾,应该什么赔偿春天白杨. ·你好,能提供外包服务吗?寻找出轨证据 你好,能提供外包服务吗?寻找出轨证据. ·二胎根据什么标准罚款,你好建议你咨询当地的计生部门 你好建议你咨询当地的计生部门. ·借贷到期,借贷人跑路,有亲笔签名借条凭据 律师您好!从大约2010年起,父母便陆续借款给同镇好友高某,总计金额已达壹拾捌万。同时,在2015年,高某请我的父亲为其担保了五万的贷款。对于壹拾捌万的借款,高某许以一分利作为利息。在2016年1月19日. ·交通事故认定,在交通事故认定后 在交通事故认定后,我没有申请复核,相信了交警,他们说我买的保险够了(同等责任),但是现在对方起诉的索赔金很高,这个案子本来有问题,认定书内容跟案情真实跟本不一样,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我能否向法院提出重审案. ·可以给里面的人写信吗,写了他收的到吗,问的到里面是否有这个人 可以给里面的人写信吗,写了他收的到吗,问的到里面是否有这个人吗. ·扳手腕骨san div 扳手腕骨san同学主动过来扳手腕,致使手腕骨折,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887985. ·我在工地受伤了,请问能赔偿多少钱 我在工地受伤了,右手腕骨折,上了钢板,请问能赔偿多少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可以在线免费发布新咨询!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3)最佳答san史海燕律a湖北尚卓律师事务所. ·美国离婚证书去那里拿?,本人是美国公民和前夫离婚多年 本人是美国公民和前夫离婚多年,现在想和男朋友结婚,可是没有离婚证书,帮我们搞离婚的律师楼找不到了,前夫也失联好几年了,找不到了!请问我要如何才可以拿到我的离婚证呢?拜托回答. ·网贷贷款放利息给别人但从未获利,还算高利贷转贷罪吗? .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隐饰隐瞒罪,就是我的朋友就是买了别人偷的手机卡 就是我的朋友就是买了别人偷的手机卡,买了70多张,是以低价3元的价格买的,20--25元的价格售出的,打出一些卖了的卡的价格是1480元,现在被中山公安局抓了,检察院起诉他的罪名是隐饰隐瞒罪,请问大概要判. ·两兄弟有一方不赡养老人,老人在老大家煤气中*,导致瘫痪,结果老大不接老人怎么办? 两兄弟有一方不赡养老人,咨询者是老二,老人在老大家煤气中*,导致瘫痪,兄弟坐一起商量说一家养一个月,老人在老二家住的时候因为某些原因拌嘴打架,结果老大不接老人怎么办?. ·房租合同问题,因为当时签的合同上面未写租房期间中止合同要赔偿违约金 因为当时签的合同上面未写租房期间中止合同要赔偿违约金,合同是签的1年,3个月交一次,压了一个月的押金,但现在因为某些事不能在租那房子,请问下违约金怎么赔付?. ·不是户主签名的协议书是否合法 不是户主签名的协议书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本人来此公司工作快三个月 本人来此公司工作快三个月,过了试用期也没有合同,都是口头承诺,我也拿二次工资了,现在老板说没钱发工资,就要炒人,我想了解下这样可以的吗?. ·你好!请问法定假日公司要求加班不给与三倍工资,员工拒绝加班公司给与500元罚款,请问这个合理吗? 你好!请问法定假日公司要求加班不给与三倍工资,员工拒绝加班公司给与500元罚款,请问这个合理吗?. ·请问2017的农村客运然油补贴来了吗, 请问2017的农村客运然油补贴来了吗,. ·合同,合同纠纷确权问题 合同,合同纠纷确权问题. ·我爸爸被邻居打伤了,我爸爸被邻居打伤了但病例上写的是颈椎退行性病变这个说法在我们国家法律上有规定吗? 我爸爸被邻居打伤了但病例上写的是颈椎退行性病变这个说法在我们国家法律上有规定吗?. ·射阳农村土地使用问题 你好,律师。我问的是农村土地使用问题。我外公是农村人,以前在上海打工,农村的田没种,一直以为没田。前段时间村里统计土地,他才知道他有田。然后找现在种的人要田,那人承认田是我外公的,但不给,说当时我外公不要. ·关于出租车保险问题,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因出了一次交通追尾事故,由于公司上的是交通强制险,我个人承担不了三万元的修车费用,被公司开除,并扣下两万元抵押金,请问我能起诉吗,能胜诉吗?. ·侵占公司财物1500元,会有什么后 侵占公司财物1500元,会有什么后. ·三十前欠发的工资,现在按原数补给,合理吗? 三十前欠发的工资,现在按原数补给,合理吗?. |
专业律师
![]() ![]() 法律咨询 专业律师
![]() ![]() 周边律师 |
法律常识
www.law64.net·老律师网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