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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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既包括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购买并使用者[刑事律师Law64.net]。 (二)主观方面 学界通论认为该罪只能由故意构成。从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看,这是完全正确的[刑事律师Law64.net]。但在上述《解释》颁行后,笔者认为该罪的主观方面也可能是过失。根据《解释》:“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使用”,所谓“知道”,在此可理解为明知。这是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在意志因素上,行为人一般持放任态度。这与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是一致的。但对“应当知道”该如何理解?笔者认为,所谓“应当知道”是指根据行为人的经验及相关知识,应当注意到但却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注意到[刑事律师Law64.net]。在此涉及到行为人的“注意义务”与“注意能力”问题。“注意义务”是指行为人由于职务要求所负有的特定职责。“注意能力”是指行为人能否认识其行为性质的能力。如果行为人既有注意义务又有注意能力但却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注意到,即没有认识到其所购买的医疗器械或医用卫生材料是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从而产生了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是该罪的过失形态。 (三)客体 从刑法立法方式看,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为国家对医疗用品的专门管理制度,次要客体为公共安全。 惩罚该罪注重的是保护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即只有在出现一定的危害社会结果后才能构成本罪。如果仅有生产、销售、购买并使用行为而没造成危害结果的不以该罪论处。那么,其侵犯的主要客体应为公共安全[刑事律师Law64.net]。因为即使没有造成实害结果,但其生产、销售、购买及使用行为已经是对医疗用品专门管理制度的严重损害。但刑法并没有将此作为该罪处理。可见在医疗用品的专门管理制度和公共安全这两者中,立法者显然更倾向于保护后者[www.law64.net]。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第一,行为人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生产、销售。第二,或者医疗机构或个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使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在第一种情况下,生产者、销售者既可是取得生产、销售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也可是未取得生产、销售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刑法所关注的是所生产、销售的产品本身的质量。只要由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造成了对人体健康严重危害的,即可构成本罪。在第二种情况下,医疗机构和个人不仅要有购买行为,而且要有使用行为[www.law64.net]。因为依照《解释》的规定,该罪是一种结果犯,即只有在造成对人体健康的严重危害结果时才可以成立。。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辩护律师解读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等。 ·构成要件 ·认定 ·立案标准 ·量刑标准 ·量刑情节 ·司法解释 ·相关知识:最新二审代理词的内容包括哪些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就诉讼人的案件进行相关的质证和辩论,以便法官更了解案件的事实和诉讼人的观点,所以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诉讼代理人都要向法院提交代理词。那么最新二审代理词的内容包括哪些,写最新 就我们目前所知,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是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合法形式,经过政府同意后才能够进行的。但是,现在社会上的非法集资现象很多,很多民众也因为对相关知识缺少了解,容易陷入非法集资中,被骗取财产。那么,非法集资被骗怎么报 对于偷税漏税经侦会怎么处理?对于偷税漏税经侦部门会在调查清楚了的情况下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网络诈骗公司判刑的标准有哪些?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网络给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有一部分人也会因为一时糊涂,利用网络的漏洞做一些违背道德和法律的事情。有一部分是个人进行网络诈骗,有些是有组织有团队的 刑事诉讼参与人有哪些1、当事人,以下5类人员为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1)被害人,被害人即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受到侵犯的人员。(2)自诉人,在我国《刑法》中,有几种罪名属于“不告不理”的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一般的伤害案,公然侮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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