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
| ||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辩护律师解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标准、有罪与无罪的界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其他罪名的区别等。 ·构成要件 ·认定 ·立案标准 ·量刑标准 ·量刑情节 ·司法解释 ·相关知识:·女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可以执行吗?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可以执行吗?想必当男方遇到女方不愿意支付孩子抚养费这种情况时都会存在这一疑惑,父母即使离异,双方均有义务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因此就女方不支付抚养费能否申请强制执行这一问题,本文接 农村拆迁补偿哪个部门管?拆迁管理部门属于国家机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政府部门划 私募基金公司法人责任有哪些基金在现在对于您来说并不是一种特别陌生的东西,在生活中,很多人也会选择投资基金,私募基金也是基金的一类,它是由合格的基金管理人发行并管理的,但是私募基金是法人吗?如果是的话,私募基金公司法人责任 水电公司成立过程是怎样的一、水电公司成立条件为:1、企业近10年承担过6项中的3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1项工程,工程质量合格。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 职务发明创造及其认定的条件有哪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条的规定,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该条规 >>>更多法律知识 |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