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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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司法实践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这四种行为往往包含在一个整体的犯罪行为中。有的犯罪分子在制造毒品后,又实施贩卖、走私、运输毒品的行为,几种行为相互联系,形成一个整体的犯罪过程。当然,有的犯罪人也可能只实施其中一种行为,因此本罪名又可以作为选择性罪名分解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12月1日《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2008年纪要》)的规定,罪名不以行为实施的先后、毒品数量或者危害大小排列,一律以刑法条文规定的顺序表述。如制造毒品后又走私该毒品的,以走私、制造毒品罪定罪[www.law64.net]。 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认为,毒品犯罪的保护法益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但这种观点值得商榷。我们认为,毒品犯罪的保护法益是公众健康[刑事律师Law64.net]。因为毒品不仅能使人形成瘾癖,而且足以危害人的身体健康;接触毒品的人,可能吸食、注射毒品,其身体健康受到侵害的危险性很大[www.law64.net]。也正因为如此,刑法不仅处罚已经侵害了公众健康的毒品犯罪行为,而且针对毒品对公众的健康进行提前保护。所以,毒品犯罪是以公众的健康为保护法益的抽象危险犯[www.law64.net]。需要说明的是,作为毒品犯罪的保护法益的公众健康,并不是指特定个人的身体健康,而是作为社会法益的公众健康。换言之,毒品犯罪不是对个人法益的犯罪,而是对超个人法益的犯罪。此外,需要说明的是,刑法第349条规定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不仅是为了保护公众健康,而且是为了保护司法活动[www.law64.net]。。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辩护律师解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认定标准、有罪与无罪的界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与其他罪名的区别等。 ·构成要件 ·认定 ·立案标准 ·量刑标准 ·量刑情节 ·司法解释 ·相关知识:变更营业执照法人需要的资料:首先需要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需要注意的是签署后需要公司加盖公司的公章;还需要《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其中公司管理人员需要签字确认,同时也是需要公司来盖公 ·借条落款的认定规则是什么 借条落款的认定规则是什么一、借条落款的认定规则是什么一般借条上会出现的身份有四种:借款人、保证人、见证人、法定代表人,落款可能直接影响法院的认定。一般认定规则为:(一)落款注明借款人并签名的,在借条正下方签名,可认定为 盗墓被判三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盗墓被判三年是符合法律规定,我国法律上没有“盗墓罪”这个罪名,盗窃坟墓的行为有可能涉嫌盗窃罪和盗掘古墓葬罪。盗窃普通坟墓,盗窃财物金额达到立案标准的,涉嫌盗窃罪。盗窃金额各省市有权根据本地区的 工作人员被判刑后有养老金吗?职工是因违反法律、法规而被判处劳动和生活的单位职工。单位还被判处为员工提供养老金购买和支付义务。还有养老金?《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企业职工在申请退休后,按月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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