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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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情节的认定 1、追诉标准 (一)采集、供应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 (二)制作、供应的血液制品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或者将含有上述病原微生物的血液用于制作血液制品的; (三)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诊断试剂、卫生器材,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采血器材采集血液,造成传染病传播危险的; (四)违反规定对献血者、供血浆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血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 (五)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规定,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一)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二)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 (三)对人体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的。 3、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一)因血液传播疾病导致人员死亡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的; (二)造成五人以上感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三)造成五人以上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 (四)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辩护律师解读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量刑标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等。 ·构成要件 ·认定 ·立案标准 ·量刑标准 ·量刑情节 ·司法解释 ·相关知识: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执行难”,是长期困扰着司法实践的突出问题。造成执行难的原因很多,其中之一就是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那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 互联网的普及给您带来了生活上的便利,最重要的是互联网实际上也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人们的消费观念,甚至还有利于很多青年人在创业的时候筹纳资金。除了一些比较传统的融资手段以外,目前金融市场一种新兴的筹纳资金的方式就是众筹。不过 在生活中,有人拿不存在的事实来威胁您,中伤您,这就算是一种诽谤。诽谤这个行为,轻则使人名誉扫地,重则可能会导致人死亡。所以,在真相还没有弄清楚之前,不要随便随便地去诽谤他人。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很容易触及法律构成诽谤罪。那 不得移送管辖的情况有哪些?(1)受移送的法院即使认为本院对移送来的案件并无管辖权,也不得自行将案件移送到其他法院,而只能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2)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管辖恒定的原则,其管辖权不受行政区域变更、当事人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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