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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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刑事律师Law64.net]。单位不能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违反有关操作规定,或者明知自己没有资格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仍决意为之[刑事律师Law64.net]。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血液”,是指全血、成分血和特殊血液成分。“血液制品”,是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刑事律师Law64.net]。所谓非法,不仅指违反操作规定,而且指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不具有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资格。;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主要是相对于非法采集、供应的血液和非法制作、供应的血液制品的质量而言的。本罪在客观上必须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才能构成本罪。。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辩护律师解读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等。 ·构成要件 ·认定 ·立案标准 ·量刑标准 ·量刑情节 ·司法解释 ·相关知识: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不兑现怎么办?用人单位逾期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限期内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 实际生活中,在事业单位即使是解除了劳动关系,但是为了证明真实存在的劳动关系,往往需要事业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以免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关于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一、事业单 ·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合同诈骗罪是与合同密切相关的,如果存在合同诈骗的行为,那么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这在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也有很多的观点,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第一种观点认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其合同有效 警察以传唤的名义却关押人持续的时间不能超过多久?传唤持续的时间不能超过12个小时,《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 刑事犯罪的客观方面属于刑事犯罪构成要件中的一个,除此之外,还包括了主体、客体以及主观方面,当然就主观方面来看无非就是两种,要么是故意犯罪要么是过失犯罪。但在客观方面,针对不同的罪名,这方面的规定就不一样了。那么保险诈骗罪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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