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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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刑事律师Law64.net]。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所有的档案而擅自出卖或转让,如果行为人不知出卖或转让的是国家档案的,不构成本罪[刑事律师Law64.net]。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国家所有的档案。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我国《档案法》第7条规定,禁止出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档案法实施办法》第18条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任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都不得出卖。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档案法是指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档案法》,及1990年11月19日国务院批准、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有关法规[刑事律师Law64.net]。所谓出卖,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将档案出售给他人的行为。所谓转让,是指将档案的所有权转给他人的行为。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档案的行为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出卖、转让有关国家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的重要档案的;多次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的;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牟利较大的;出卖、转让国有档案造成恶劣社会或者政治影响的;因出卖、转让国有档案受过行政处分不思悔改又实施这种行为的:将国有档案出卖、转让给境外机构或人员的;等等。。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辩护律师解读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等。 ·构成要件 ·认定 ·立案标准 ·量刑标准 ·量刑情节 ·司法解释 ·相关知识: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很多时候犯罪人都是因为一时糊涂,不理智的情况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在犯罪事件还没有被败露之前,愿意主动认罪投案自首,那么坦白自首书具体是指什么情况?下面就由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一、坦白自首书具体是 电动车醉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关于非机动车酒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都须严格遵守交法规定, 一、非法集资参与人的认定性质是什么?参与集资群众不应认定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其理由在于:1、我国刑法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归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参与集资群众的行为属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集资群众的损失不属于财产权遭受犯罪 ·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通知的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在合同不能履行情况下,不能履行的一方便担负起通知的义务,及时告知对方合同不能履行的事实和原因,甚至在合同中也约 犯罪嫌疑人抢劫四次如何入罪一、犯罪嫌疑人抢劫四次如何入罪?抢劫四次也是按照抢劫罪入罪的,对于实施多次抢劫的情形,涉嫌抢劫刑事犯罪,一经定罪,判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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