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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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刑事律师Law64.net]。既包括特定的人员,如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如记者、编辑以及其他掌握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的人等其他自然人,同时相关媒体和其他发布信息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害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和国家司法权的正常行使,又侵害了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开披露、报道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所谓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刑事律师Law64.net]。但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所谓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所谓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所谓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指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本罪的入罪标准是“情节严重”。至于什么是 “情节严重”,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有待于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作出明确的界定。同时,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也应当对什么是“公开披露、报道”、“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辩护律师解读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等。 ·构成要件 ·认定 ·立案标准 ·量刑标准 ·量刑情节 ·司法解释 ·相关知识:离婚时夫妻分居债务怎么算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醉驾吊销执照后几年可以考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可以,但是需要经过股东和法人的签字同意。如果担保行为未经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也未签字认可,该担保行为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且公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罚金多少?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一般不会罚款的,但超过90天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了,可价税合计记入库存商品成本。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 故意杀人罪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名,而教唆、帮助他人自杀在现实生活中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也经常引起争议,一些人认为自杀属于自杀者本身主观决定的行为,与其他人无关,那么教唆、帮助他人自杀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呢?网下面就来和您探讨一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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