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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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者的共同之处在于都以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为特征,但两者的构成特征是不同的: (1)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蒙骗他人,因而致人死亡,而后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2)本罪以致人死亡为客观要素;而后罪以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为要素。如果行为人利用迷信,或者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同时造成致人死亡后果的,应以后罪论处,对所造成的死亡结果作为该罪量刑的情节,不必实行数罪并罚[www.law64.net]。这里所指"造成致人死亡后果",即本罪所指 "致人死亡"的各种情形。 本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主观方面是故意,这都与本罪不同。本罪一般是利用迷信愚弄他人自杀、接受怪异的生活方式、迷信的治疗方法等而导致死亡。如果利用迷信,或者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唆使信徒杀害其他信徒或者其他人的,或者故意地引起他人自杀的意图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www.law64.net]。[刑事律师Law64.net]。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辩护律师解读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的立案标准、犯罪金额、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 ·什么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 ·构成要件 ·认定 ·立案标准 ·量刑标准 ·量刑情节 ·司法解释 ·相关知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注意事项有哪些? 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注意事项有哪些?一、立案(一)自诉案件的种类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我们在生活中可能因为一些事情和别人有矛盾,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被诬陷致人轻伤怎么办?我们应该怎么样来出来这个事情,被诬陷致人轻伤怎么办?我们不能意气用事,我们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迟了这些事情,只有这样才能吧事情给处理好。首先, 采购合同需要给财务。财务人员应对与违约条款特别予以关注,因为合同的后续管理和实施都需要财务的监控,稍有不慎可能陷于被动。财务做账可以不附购销合同,但要把与这项业务相关的发票、入库单(或出库单)、支票存根(或汇款单)、存款 一、非法集资诱骗手段有哪些?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 股权转让有哪些风险一、股权转让有哪些风险(一)公司负债风险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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