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商品房律师,徐州专业房产律师拥有多年房产纠纷处理经验,精通房产、合同法律法规,处理商品房、二手房的买卖纠纷、租赁纠纷、继承纠纷等,为您解决房地产纠纷法律难题。
徐州房产律师谈预约合同
预约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为将来订立确定性本合同而达成的合意.
Law64。在商品房买卖中,由于订立合同的条件尚未成熟,交易双方往往通过签订《认购意向书》来对将来房屋买卖进行预先约定.
Law64。《认购意向书》的签订是建立在将来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合同)基础上的,目的是享有房屋优先购买权.
Law64。因此,《认购意向书》具有预约合同的性质。预约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均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老律师网。一方当事人违反意向书约定的义务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谈判、磋商不能进行的,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徐州房产律师谈无权处分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在无处分权人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行为中,仅处分行为效力待定,处分合同属负担行为有效,对于效力待定的处分行为,经真实权利人事后追认或无处分权人事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处分行为自始有效。赞同这种主流倾向。理由如下:
其一,根据物权行为理论,处分行为和负担行为相互独立,《物权法》第15条关于“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规定,已明确表明我国立法已接受“区分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结果的原则”,因此,解释《合同法》第51条,应区分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区分无权处分行为与处分合同,无权处分行为仅涉及合同能否履行及合同履行后相对人能否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问题,与处分合同效力无关,处分合同的效力仅取决于合同是否满足生效的一般要件,与合同当事人是否取得对标的物的处分权无关。
其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中对《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51条作的解读也是:《合同法》第51条规定的“处分”与“合同”,仅指处分行为即标的物之物权的转移变更,而不包括负担行为即处分合同在内.
Law64。因此,在出卖他人之物情形下,处分合同的效力并非未定,而是确定有效的;真正效力未定的应当是处分人履行合同的行为以及履行合同的结果,即无权处分行为效力未定.
Law64。
徐州房产律师谈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时生效,不办理产权登记,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徐州房产律师谈离婚后房产过户契税
夫妻离婚分割房屋的,办理过户登记不需要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
徐州市有几个看守所?位置在哪里?电话?·
徐州市第二看守所在哪里?地址、电话、导航·
徐州市所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邮编·
徐州法律援助中心_镇江法律援助中心地址,镇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镇江法律援助热线12348·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搬迁新地址、导航
民事诉讼的财产
保全适用的条件有哪些?(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
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
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
夫妻离婚现在抚养费多少钱
离婚现在抚养费多少钱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人民
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抚养费的数.
代课老师签
合同可以随便签吗?一、代课老师签
合同可以随便签吗当然不能随便,签
合同是有相关的注意事项的。代课教师签了劳动
合同后,可以单方解除劳动
合同的,代课教师想不做的,可以提前30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
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第三.
新股申购的方法如下:1、投资者申购:申购当日(T+0日),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通过与上证所联网的
证券营业部,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和申购数量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2、验资及配号: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上证.
一、最新江苏省醉驾标准是怎么判定的?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周边律师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中法网
·镇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