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
尊敬的仲裁员:
江苏DD律师事务所受被申请人南京Q某某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被申请人一的代理人,接受代理后,律师仔细询问了被申请人,并查阅了本案的材料,现就本案发表答辩意见如下:
答辩人与申请人签订《南京市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约定的用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Law64。2021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答辩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且申请人已收到未续签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因此申请人申请事项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没有法律依据.
老律师网。
答辩人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应支付赔偿金。2021年12月31日答辩人与申请人签订的《南京市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
老律师网。答辩人只是未与申请人签续签劳动劳动,且被申请人二南京xx联合有限公司已将未续签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共计118412元支付给申请人,申请人也实际收到该笔补偿金.
Law64。其次,申请人受伤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距2021年12月31日已有5年半之久,且2021年8月16日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致残程度为九级.
老律师网。且申请人并未提供相关医疗机构的报告证明其需要康复期及康复期的时间.
老律师网。因此答辩人认为申请人不存在康复期,其2021年12月31日解除劳动关系系因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被申请人已为申请人缴纳社保,根据法律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申请人向答辩人主张该两笔款项没有法律依据。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被申请人二已将款项支付给申请人,答辩人无须再向申请人另行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的前提是劳动关系已解除.
Law64。申请人住院期间的护理事宜均由被申请人二支付完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并未确认申请人确需生活护理,因此申请人主张的护理费也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以上答辩意见,请法庭参考并采纳,驳回申请人的请求!。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
南京市看守所取保候审如何申请?提交什么手续?·
江苏的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案件答辩状·
南京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律师·
六合债务律师
夫妻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
离婚,而
起诉离婚因为处理的更加彻底,且有
法院的公正审判,往往会成为
离婚的主要方式。但是人们对于相关的注意事项和程序都不太了解。那么,在我国只有身份证怎么
起诉离婚?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
通常,距离让感情变得淡薄,所以,我们经常听到两地分居的夫妻因为感情问题,而产生了
离婚的念头。那么根据我国法律国定,两地分居的夫妻,分居多久
法院才会判
离婚?下面,我们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分居多久才能
离婚分居多久才可以
离婚?依据我国法律规.
一、民事案件立案后多久开庭?民事案件立案后一个月左右才会开庭,民事案件立案后,开庭时间跟送达和适用程序有密切关系,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关于审限的法条规定及原则,一审一般是立案后5日内移送至审判部门,之后就要看何时送达和适用程序了:1、如果适用.
起诉离婚第二次会判离吗?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
起诉离婚最多几次判离,若是首次
起诉离婚时,对方不同意
离婚的,
法院在大部分的情形下不会判离。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
起诉离婚必须判离,
法院在审理
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
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办
离婚本人可以不到场吗
离婚本人不到场一般来说是不能
离婚的,无论是
协议离婚和诉讼
离婚。
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
协议离婚,否则不予办理。若诉讼
离婚的话,一般来说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但实践中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在国外或者严重疾.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周边律师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马鞍山市雨山区律师
·西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