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拘留所 家属探视时间、规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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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1.留所服刑(余刑一年以下)罪犯可以与直系亲属每月会见一次,每次亲属不超过三人。 2.亲属持有效证件及在押人员刑事判决书,可到看守所接待室提请申请,未过上诉期以及上诉期间的除外;(含同案上诉); ![]() 3.看守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会见的决定,并电话答复。 4.亲属在接到准予会见的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看守所办理会见。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8501560386 。 ┝舟山市普陀区拘留所怎么走? 舟山市普陀区拘留所 详细地址:舟山市普陀区桐岭路 乘车路线:导航设置:桐岭村 联系电话:0580-3694918...>>>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舟山市普陀区拘留所地址、电话 ┝ 舟山市普陀区拘留所律师会见 ┝ 舟山市普陀区拘留所取保候审 ┝ 舟山市普陀区拘留所送钱送物 ┝ 咨询律师:18667830319(黄律师) 13052261268(邱律师) ![]()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 相关知识: 申请减刑条件具体包括什么 一、申请减刑条件具体包括什么1、可以减刑的条件:“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死刑缓刑两年执行什么意思? 死刑缓刑两年执行什么意思?死刑缓刑两年执行什么意思?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制度。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 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是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我国刑事证据有以下八种:(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二、刑事诉讼中的证据特点是什么?(1)客观性. 故意杀人未遂的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故意杀人未遂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会如何追究责任?(一)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会被追究的责任主要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 衢州市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汇总表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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