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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3061416368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青岛市城阳区拘留所怎么走? 青岛市城阳区拘留所详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青烟一级路西侧/惜福镇小庄村,北...>>>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青岛市城阳区拘留所地址、电话 ┝ 青岛市城阳区拘留所律师会见 ┝ 青岛市城阳区拘留所送钱送物 ┝ 青岛市城阳区拘留所家属会见 ┝ 咨询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13065042504(范律师) ![]()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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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知识: 拘传的执行程序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1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摁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 在日常生活当中,抢夺他人的私有物品,本身就是一种犯罪的行为。而且在抢夺的过程当中,还有可能酿成其他的严重违法犯罪后果。比如说抢夺的时候,致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这都是有可能发生的,所以抢劫在我国的法律法规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 单位受贿罪由于实施主体的特殊性,所以,在实践中查获的案件很少,但是社会危害性却很大。那么,在法律上,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究竟是什么呢?要是单位受贿的行为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此时就不能认定构成单位受贿罪。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实践中,针对不同的刑事案件,法律赋予辩护人的权利多少还是有点区别的。那么要是属于死刑案件的话,此时辩护人的权利自然与一般案件的权利不同。到底死刑案件辩护人有什么权利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死刑案件辩护人有什么权利1、人民法院. 罪犯患有什么病可监外执行 罪犯患有什么病可监外执行一、有什么病可监外执行1、经精神专科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2、各种器质性心脏病;3、高血压病Ⅲ期;4、空洞肺结核、反复咯血,经两个疗程治疗不愈者;5、各种肝硬变所致的失代偿期,如门静脉性肝硬变、坏死后肝硬变、胆汁性肝硬变、心源性肝硬变、. 山东省聊城市各县市区看守所地址、电话及位置路线导航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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