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拘留所 家属探视时间、规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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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1.留所服刑(余刑一年以下)罪犯可以与直系亲属每月会见一次,每次亲属不超过三人。 2.亲属持有效证件及在押人员刑事判决书,可到看守所接待室提请申请,未过上诉期以及上诉期间的除外;(含同案上诉); 3.看守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会见的决定,并电话答复。 4.亲属在接到准予会见的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看守所办理会见。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4751692778 ![]() ┝徐州市拘留所怎么走? 徐州市拘留所 详细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九里山洪山口 乘车路线:铜山区三堡镇国道东侧 联系电话:0516-...>>>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徐州市拘留所地址、电话 ┝ 徐州市拘留所律师会见 ┝ 徐州市拘留所取保候审 ┝ 徐州市拘留所送钱送物 ┝ 咨询律师:18951945636(卢律师) 19850716853(史律师) ![]()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 相关知识: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1、主体——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行为的自然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不排除一些非专业交通运输人员、非正式驾驶人员违. 滥伐林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量刑标准从来都是刑事犯罪比较重要的内容,毕竟关系到该如何出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问题,当然也就是大众重点关注的内容。那么对于滥发林木罪来讲,其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滥伐林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计凭证和账簿、财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一百六十二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一、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没过如何处理?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没过的处理方式是对犯罪人员再次进行有期徒刑的处罚。因为假释期间没有经过,那么就必须要对于原判的刑罚来继续执行。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8. 徇私枉法罪的犯罪行为中有一种就是相关人员对犯罪分子进行包庇保护,这样的行为与包庇犯罪存在相似之处,因此也让不少人无法区分徇私枉法罪和包庇罪。接下来,我们总结了这两个犯罪之间的不同之处,来为您做一下区分。一、徇私枉法罪和包庇罪有什么. 南京交通肇事罪律师_南京交通肇事罪律师取保候审、会见、缓刑从轻刑事辩护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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