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拘留所 律师会见手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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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会见证明、专用介绍信 3、刑事辩护委托书(法律援助公函) 4、委托人(近亲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持有以上手续文件,律师可以随时申请会见当事人,看守所应该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不受会见时间及次数的限制。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9850716853 ![]()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滨海县拘留所怎么走? 滨海县拘留所 地址:省道滨海新水厂西侧 电话:0515-84452505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滨海县拘留所地址、电话 ┝ 滨海县拘留所取保候审 ┝ 滨海县拘留所送钱送物 ┝ 滨海县拘留所家属会见 ┝ 咨询律师:19850716853(史律师) ![]()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 相关知识: 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量刑标准详情《刑法》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犯罪动机、手. 轻微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很多情况,伤人造成的伤害结果都是不同的,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并不包括轻微伤害在内不同的结果可能承担的责任也是不同的,可能只是民事赔偿责任,也可能是刑事责任。那造成的是轻微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轻微伤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吗故意伤害罪的构成,除未遂形态外. 刑事案件检察院办案程序规定有哪些 刑事案件检察院办案程序规定有哪些刑事案件检察院办案程序规定【1】立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 监外执行时间算不算刑期?监外执行的时间是会被算在刑期内的,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根据《刑法》第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 南京市秦淮区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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