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导航 |
| ||
苏州市拘留所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金丝港路苏州市吴中区警校路、金丝港路交叉口东北侧 联系电话:0512-65225661-28033 邮政编码:215000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3057336353 苏州市拘留所 苏州市拘留所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警校路、金丝港路交叉口东北侧,包括:行政监区楼、后勤楼、警犬中心、开闭所和配电房、门卫等。 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犯罪的人员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为了便于调查取证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毁灭证据或者再次犯罪。拘留期限一般不超过37天,如果需要起诉,必须在拘留期满前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 当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人员采取拘留措施时,必须在24小时内向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发出拘留通知书,并告知被拘留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涉嫌罪名、拘留时间、地点和依据等内容。 如果您收到了拘留通知书,您应该仔细阅读并保存好,以便了解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和法律地位。如果您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查询或者投诉[老律师网]。 苏州市拘留所搬去哪里了 苏州上高路拘留所 苏州拘留所探视时间表 苏州市治安拘留所 地址 苏州市治安拘留所 苏州市拘留所电话码 苏州市拘留所就是看守所吗 苏州只有一个拘留所吗 相城区拘留所地址。 ┝律师会见: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如下手续材料: 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 ┝咨询律师:13851782449(顾律师) 18602573957(李律师) ![]() ┝送钱送物: 送钱存款须知: 1.在押人员亲友到查询窗口查询在押人员的账号和在押监号,填写存款凭单。 2.持存...>>> ┝家属会见: 犯罪嫌疑人尚未经判决的,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苏州市拘留所怎么走?: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微信咨询
在线律师
┝相关知识: 一、审查起诉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吗?审查起诉也不一定需要逮捕嫌疑人,审查起诉和逮捕嫌疑人没有直接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 缓刑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否从重处罚? 缓刑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否从重处罚?1、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的,犯什么罪判什么刑。之前的犯罪不再计入其中。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而不是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符合累犯构成条件,应按新罪判处,由于缓刑考验期已满,当时. 死刑是我国最高的刑事处罚,当然也是最严厉的,毕竟此时已经直接剥夺了犯罪分子的生命权。但虽然我国尚还保留了死刑,但却也是坚持慎杀杀少原则的。而在死刑的执行方式上面,也有严格的规定。那到底死刑执行方式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死刑执行方式都.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所谓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 如果是犯毒品怎么判刑?(一)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律师会见时间、会见手续规定 >>>更多法律知识 | ||
法律咨询中心 | 来访地图导航 |
咨询律师·直拨电话 13057336353 |
苏州市拘留所 |
苏州市拘留所简介、地址、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