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二拘留所 家属探视时间、规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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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1.留所服刑(余刑一年以下)罪犯可以与直系亲属每月会见一次,每次亲属不超过三人。 2.亲属持有效证件及在押人员刑事判决书,可到看守所接待室提请申请,未过上诉期以及上诉期间的除外;(含同案上诉); 3.看守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会见的决定,并电话答复。 4.亲属在接到准予会见的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看守所办理会见。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5996265110 ![]() ┝南京市第二拘留所怎么走? 南京市第二拘留所 详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 联系电话:025-83141198 邮政编码:210000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南京市第二拘留所地址、电话 ┝ 南京市第二拘留所律师会见 ┝ 南京市第二拘留所取保候审 ┝ 南京市第二拘留所送钱送物 ┝ 咨询律师:13814066391(卢律师) 13057670467(王律师) ![]()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 相关知识: 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单位,这里的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在我国刑法中,之所以没有采用法人犯罪一词而代之以单位犯罪,主要原因在于法人犯罪这一概念范围较窄,使用单位犯罪一词可以概括更多的虽非法人但亦属一定组织体所实施的犯.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取保候审会不会判实刑? 在现实生活中,除了直接犯罪会依法受到处置外,还有一种罪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掩饰隐瞒犯罪顾名思义就是明明知道别人有违法行为,却以各种理由阻挠国家有关人员的活动或者帮助犯罪分子销赃、窝藏等等,那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取保候审后会不会判决实刑呢?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取保候审后会不会. 犯罪预备定义是怎样的?犯罪预备定义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 网络诈骗办案流程是怎样的?近几年,网络的发展给网络诈骗人员带来了便利,通过网络进行诈骗不容易暴露,且不容易被公安机关抓获。针对这些网络犯罪行为,我国十分重视,对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也越来越大。那司法机关网络诈骗办案流程是怎样的?接下来. 对比法是在学习法律过程中经常使用的方法之一,通过将;两种相似的法律规定见对比,不仅可以加深我们的印象,也能促进我们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是较为相似,但又存在着明显区别的两种不同的罪名,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异同主要体现在. 苏州律师事务所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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