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看守所 家属探视时间、规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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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1.留所服刑(余刑一年以下)罪犯可以与直系亲属每月会见一次,每次亲属不超过三人。 2.亲属持有效证件及在押人员刑事判决书,可到看守所接待室提请申请,未过上诉期以及上诉期间的除外;(含同案上诉); 3.看守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会见的决定,并电话答复。 4.亲属在接到准予会见的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看守所办理会见。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8013892489 ![]() ┝江苏省看守所怎么走? 江苏省看守所 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清河路9号 乘车路线:乘坐地铁线到鼓楼下车,步行至鼓楼公园换乘路公交到电台村站...>>>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江苏省看守所地址、电话 ┝ 江苏省看守所律师会见 ┝ 江苏省看守所取保候审 ┝ 江苏省看守所送钱送物 ┝ 咨询律师:13814066391(卢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 相关知识: 一、刑事申诉抗诉的区别是什么?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须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撤消原判决,决定再审,方可开庭重新审理,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如果认为不符合再审条件的,会直接驳回申诉,不再重新审理;当事人. 在刑事案件诉讼的具体实际中,真正具有专业法律知识、能够按照法律规定流程、处理诉讼相关事务的当事人相对较少,大多数人对于刑事诉讼的相关法律法规都不甚了解,因此,当事人需要委托一名诉讼代理人处理刑事诉讼的相关事宜,那么,刑事诉讼法代理. 一、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定义是什么又称嫌犯,罪嫌。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场证据和. 犯罪未遂的量刑情节规定哪些?刑法第23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简称《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 一、醉驾新政规定的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醉驾案件情节轻微或者显著轻微的,主要涉及以下六种情形: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 南京继承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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