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二看守所 家属探视时间、规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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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1.留所服刑(余刑一年以下)罪犯可以与直系亲属每月会见一次,每次亲属不超过三人。 2.亲属持有效证件及在押人员刑事判决书,可到看守所接待室提请申请,未过上诉期以及上诉期间的除外;(含同案上诉); 3.看守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会见的决定,并电话答复。 4.亲属在接到准予会见的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看守所办理会见。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7798297475 ![]() ┝武汉市第二看守所怎么走? 武汉市第二看守所 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龙阳大道邱家大湾站 公交站:龙阳湖东路隆祥街。地图导航:武汉市公安局视频侦查...>>>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武汉市第二看守所地址、电话 ┝ 武汉市第二看守所律师会见 ┝ 武汉市第二看守所取保候审 ┝ 武汉市第二看守所送钱送物 ┝ 咨询律师:17798297475(姜律师) 13986213581(顾律师) ![]()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 相关知识: 死缓是我国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也是自由刑到生命性的一种过渡,给犯罪分子悔过自新的机会。被判决死缓的犯罪分子有2年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内,犯罪分子没有故意犯罪,就可以不执行死刑。那么,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怎么处理?接下. 强奸罪的客观方面属于构成要件中的一种,除此之外还有主体、客体以及主观方面。实践中,判定是否构成强奸罪,就要从这四方面入手分析,看是否一一符合。至于其中的客观方面的内容,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对于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的认定是什么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虚构事实是指,隐瞒真相,虚设担保,设置陷阱等欺骗手段,骗取别人钱财,虚构合同主体,是最惯用最常见的骗取手段,伪造编造票据,以虚假的证明骗取财物,冒用他人名义,签订虚假合同,利. 刑事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终方式,但是刑事诉讼的结果也不一定是完全让人满意的。如果刑事诉讼已经宣布了判决结果了,但是出现了案情有了新的变化等情形,我们就可以申请再审。那么,刑事诉讼法申请再审的情形究竟有哪些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 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如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 武汉市各区县看守所电话、地址、位置导航图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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