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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平路五公里处 电话: 邮政编码: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8656084778 黑龙江省公安厅 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45号 电话: 0451-82897213 黑龙江省拘留所 黑龙江省拘留所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www.Law64.net]。 ![]() ┝律师会见: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如下手续材料: 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 ┝咨询律师:18602573957(李律师) 13147094815(魏律师) ![]() ┝送钱送物: 送钱存款须知: 1.在押人员亲友到查询窗口查询在押人员的账号和在押监号,填写存款凭单。 2.持存...>>> ┝家属会见: 犯罪嫌疑人尚未经判决的,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黑龙江律师·哈尔滨律师·哈尔滨公安局·哈尔滨检察院·哈尔滨法院 ┝相关知识: 故意伤害不构成犯罪治安处罚是什么一、故意伤害不构成犯罪治安处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 一、监视居住什么情形下转为逮捕2001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5项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予以逮捕:1、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2、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 律师无罪辩护庭审程序有哪些?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若干解释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穿戴军人服饰行骗,使用伪造的军人证件行骗,等等。1、本罪的客体,是军队的良好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 黑龙江各市区县看守所的地址、联系电话、路线导航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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