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分割车辆应如何分?夫妻离婚时,分割一方或双方名下的汽车,应以汽车的现价为基准,拿车的一方给另一方折价款。如果双方对于汽车的现价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可以由原告方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委托有质资的评估机构对汽车的现价.
五险一金关乎每一位员工的切身利益,无论是何时何地,都深受您的关注。在信息技术日益便捷的今天,个人五险一金的信息可以获取的途径有许多,具体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和长沙的朋友们一起了解一下长沙五险一金查询的途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父母离婚,小孩成年了可以分得离婚财产吗?不可以。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
合同违约金标准是什么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也就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在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
一、山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1、山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035元2、山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0150元死亡赔偿金:城镇31035元×20年=620700元;农村20150元×20年=418400元;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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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间赠与能否对抗债权?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应由法院径行认定无效。一、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因行为存在重大瑕疵而须以诉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其适用于平等主体间的合同关系;而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法律行为.
肖像权被人侵犯怎么办被别人侵犯肖像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员工上下班路上发生受伤算工伤吗?一、员工上下班路上发生受伤算工伤吗?算是工伤的;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算作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夫妻离婚孩子有权分得财产吗?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除非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将财产全部或部分赠与给婚生子女,且此时发生的是赠与关系,也并不意味着孩子参与了父母离婚财产的分割.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是业主单位根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一定比例扣留,但是当施工企业要求返还保修金时,业主单位往往以涉案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不予返还保修金,给施工企业带来困扰。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到底何时返还?我们为.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这是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当中所作出的规定,《民法典》第195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
一、成都土地使用证变更的手续是什么?1、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二.
犯罪行为地与结果地不同怎么确定管辖地?犯罪行为地与结果地不同一般根据犯罪结果地来确定管辖地,《刑事诉讼法》第24条对地域管辖作了明确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
在实际生活中,只要涉及征地,就会有相应的补偿,对于许多拆迁户来说,征地补偿款是自己投资的一项重要资金,社会上涌现的暴发户大多都是拆迁户,因为拆迁一夜暴富成为事实,那么,南京征地补偿安置细则有哪些呢?我们将结合有关知识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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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伤鉴定结果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法律的普及,劳动者开始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在苏州工作时受了工伤,肯定得了解苏州工伤鉴定的标准,那么苏州工伤鉴定的标准又是怎样的呢?苏州工伤鉴定结果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跟着的我们一起来看.
一、交强险责任免除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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