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南路6号
电话:025-83523609
投诉电话:025-83523633
邮政编码:210012
执行110联系电话:18951990943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814066391

简介: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8月,前身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第十区司法科[www.Law64.net]。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雨花台区雨花南路6号。全院共有中央政法编制95个,目前在编82人,另有行政附属编制4人。

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南京数据资源法庭)、速裁审判庭、铁心桥人民法庭、板桥人民法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督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等共计13个部门。
[www.Law64.net]。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科学定律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不可以。科学发现,是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未知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它们都属于人们认识的延伸。这些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技术.
  事实婚姻的解除怎么办理?如果是事实婚姻,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1、事实婚姻怎么解除?(1)先要确定是否真的是事实婚姻。如果在94年2月1日以前前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符合结婚条件的才构成事实婚姻,否则只是同居关系。(2)如果是事实婚.

  用人单位对员工罚款从工资里扣吗?用人单位无权对劳动者进行罚款,无论金额多少。只有劳动者因为重大过失或主观故意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部分或全部损失。每月扣除的工资数额不得超过劳动者本人.

  一、民法监护人改动是合理的吗?民法中监护人改动是合理的,也就是说监护人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变更的。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

·医疗事故找什么部门解决
  医疗事故找什么部门解决可以向卫生局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不过要注意,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根据国务院《医疗.
  很多HR以及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模式有一定的误解或有一定的误区,劳动者的权益即使被损害,自己也不知道,更加谈不上维权。所以我们一起来了解代通知金的补偿到底是企业或是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履行的赔偿。企业能否扣除.

  我国的劳动合同具体分为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实际解除的时候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什么条件吗?我们一起和我们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解除无固.

  左手骨折能办理监外执行吗?一、左手骨折能办理监外执行吗?不可以,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是患有不适宜关押的疾病。骨折不属于这个范围。《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

  根据法律规定15周岁欠钱不还怎么办?一、根据法律规定15周岁欠钱不还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15周岁欠钱不还可以找到法定监护人要求还款,以监护人的名义进行诉讼,对方是属于完全民事诉讼能力人,是适格的诉讼主体。1、对于欠债不还的.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区别是什么?一、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区别1、根据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系不同,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事实具有直接联系,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事实之.

  打架拘留所一般情况要关多久?一、打架拘留所一般情况要关多久?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一般最长拘留十五天,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

  民法总则三年诉讼时效的例外规定是啥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在我国,尽管我国的司法建设制度是用来服务于大众的,但是我国公民也一定要知道,对于我国的司法资源,在我国公民进行使用的时候,也是需要.

  现每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交通事故在给受害人个人带来痛苦的同时,也给其家人带来麻烦与痛苦,精神上也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那么交通事故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什么情况下可以?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被告辩护书的格式是怎样的一、离婚被告辩护书的格式是怎样的?(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离婚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

  离婚子女抚养费包含哪些一、离婚子女抚养费包含哪些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

·对方出轨离婚可以多分一些财产吗
  一、对方出轨离婚可以多分一些财产吗通常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大类: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第二种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第三类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在线咨询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在苏州通过中介找工作时签了一个两的临时工合同,正常情况下转正时中介都会自动解除,
    A

    在苏州通过中介找工作时签了一个两的临时工合同,正常情况下转正时中介都会自动解除,然后跟厂子里签合同,可我这个中介就是

  • Q孕妇生产-孩子怀胎十月检查无数毫无问题,预产期当天进行检查医院推荐住院但我方询问
    A

    孕妇生产-孩子怀胎十月检查无数毫无问题,预产期当天进行检查医院推荐住院但我方询问是否可以暂时不住院该医生表示也可以。

  • Q大律师你好 我在这个企业工作了有二十几年了现在不想干了能得
    A

    大律师你好
    我在这个企业工作了有二十几年了现在不想干了能得到年给一个月的补偿吗?

  • Q你好! 婚姻官司,我和她七年了,三年没在一起了,她
    A

    你好!
        婚姻官司,我和她七年了,三年没在一起了,她提出了离婚

  • Q被别人怀疑偷了他说钱,可事实我没有偷,他不相信我就和他去了派出所按了手印,这对我
    A

    被别人怀疑偷了他说钱,可事实我没有偷,他不相信我就和他去了派出所按了手印,这对我以后工作会不会有影响

  • Q工厂爆炸至1人死,负责人会坐牢吗?
    A

    盐城滨海化工园区一化工厂发生爆炸,工厂车间烧毁,1名工人死亡,生产车间负责人会怎么样?会坐牢吗?

  • Q农村里面父亲去世后,还是写母亲的
    A

    农村里面父亲去世后,户主名字是写女儿的还是写母亲的?

  • Q我因盗窃被法院判决,服刑完现在在外打工,现在家里有点事买高铁票回家,被法院限制高消费,请问怎么能解
    A

    我因盗窃被法院判决,服刑完现在在外打工,现在家里有点事买高铁票回家,被法院限制高消费,请问怎么能解

  • Q借钱不还,对方报警抓人
    A

    借钱不还,对方报警抓人

  • Q你好,我想把我的家用轿车强制报废,现在国家有补贴政策吗?
    A

    你好,我想把我的家用轿车强制报废,现在国家有补贴政策吗?


  •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法院导航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