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红花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红花法庭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汇景北路148号
电话:025-52629952
电话:025-83523117
邮政编码:210000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5996265110


  南京秦淮法院红花法庭负责审判红花街道辖区简易民商事案件以及秦淮区辖区不动产案件,主要包括房屋买卖、租赁,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案件,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合同,相邻关系,物权保护等案件;负责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

南京秦淮法院红花法庭
  红花法庭继续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试点工作,优化办案资源,提高审判绩效;积极参与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创新巡回审判方式,达到“以案普法”的效果;依法服务发展大局,公正高效审理涉南部新城建设的房屋租赁、买卖、继承、析产等各类案件,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促进城市建设相统一[www.Law64.net]。
  红花法庭能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公正廉洁司法,守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老律师网]。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红花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红花法庭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红花法庭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红花法庭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红花法庭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赌徒欠下债务还不起怎么办?赌徒欠下债务还不起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还款,但对于赌博的债务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而定:1、赌博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赌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使不还钱,法律也不会予以保护,法院也不予受理。2、在赌博中,.

·债权债务法律法规有哪些
  债权债务法律法规有哪些债权债务的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也是受到您广泛关注的一个话题。那么,债权债务法律法规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我们都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自首与立功的区分是什么(一)共犯人在自首和立功上成立要件不同:1、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本人同案的同案犯罪事实,成立自首;2、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与本人不同案的同案犯罪行,经查证属实,或者共犯人协助抓获同案犯,成立立.

  离婚案件开庭审理流程是怎么规定的一)开庭1)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查明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全体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2)审判.

  刑事回避的常见情形有哪些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

  交通事故陪护误工证明模板是怎样的?交通事故陪护误工证明模板如下:兹证明,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是我单位正式员工,工作岗位为,其自年月日到我单位上班以来,一直在我单位工作,月工资为元。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的离婚协议书该怎样写?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法院进行诉讼程序,另外一种是当事人之间协商离婚,协商离婚需要签订一份写上离婚协议书,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的离婚协议书该怎样写?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借钱人怎么写借条?借款人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_____月,月利率____%,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归还本息。如不能按时归还,.

  法院对虚假破产罪既遂如何裁判?法院对虚假破产罪既遂的量刑情况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

  票据抗辩权的限制条件是什么?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行使抗辩权;1、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1)票据欠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票据法》第22条、第76条、第85条分别规定了汇票、本票、支.

  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更寄托者一个国家的未来。因此,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有着充分的保护,这其中也包括了对于离异家庭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那么,夫妻离异后,夫妻一方能否追诉以前抚养费?以下就让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子女追.

  行政复议是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内容,行政复议是当事人如果不满意行政处罚的,可以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层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处罚,是行为人没有犯罪的行为,但是又触犯了法律的底线。那么关于选择税务行政复议罚款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血液中酒精含量多少算酒驾对有饮酒驾驶嫌疑的车辆驾驶人,交警可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验。被检人在检验结果上签字,如被检人拒绝签字,则由两名交警记录注明即为有效。对于车辆驾驶人拒绝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当场否认呼.

·肇事逃逸法院怎样判缓刑
  肇事逃逸法院怎样判缓刑《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二.
  现在都分大公司小公司,有些小公司接不到大的工程,就只能在大公司下分一杯羹。都是我公司接手一个整体的工程,然后分出去给专门做主要任务的小公司承包,签订合同,相互获利。这样大公司也轻松,只要监督质量就可以了,那么这种劳务分包.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哪些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哪些(一)名称;(二)主要经营场所;(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四)经营范围;(五)合伙企业类型;(六)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红花法庭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红花法庭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红花法庭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红花法庭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在线咨询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我驾校报了名!但是科目一还没考可以退钱不
    A

    我驾校报了名!但是科目一还没考可以退钱不

  • Q在日照一个厂子干活因为宿舍有烟头,而且跟宿舍人并不
    A

    在日照一个厂子干活因为宿舍有烟头,而且跟宿舍人并不是很熟也没法说然后厂子罚款每20这合理吗子罚款每20这合理吗div

  • Q*机构学习不到30天,之前0天内上满18个课时就可以退学退费,可是现在都没有人理我,我怎么
    A

    *机构学习不到30天,之前0天内上满18个课时就可以退学退费,可是现在都没有人理我,我怎么

  • Q你好,2018年在徐州借钱给了徐州铜山县的一个同事有1万多有
    A

    你好,2018年在徐州借钱给了徐州铜山县的一个同事有1万多有欠条,欠条写的半年还,到现在还没给,怎么要回来,

  • Q在首饰厂上班中右胳膊被机器压断了三段能陪多少san
    A

    在首饰厂上班中右胳膊被机器压断了三段能陪多少divclass="w990mamt20

  • Q离婚的话孩子我可以要回来自己带吗
    A

    我和老公分居两年了。算是离婚了吗我有个女儿。现在他带。离婚的话孩子我可以要回来自己带吗如果离婚他家没什么财产只有一座

  • Q拘留是否可以非直系亲属探望
    A

    拘留是否可以非直系亲属探望

  • Q我父亲煤矿工人下井期间被工具所伤,神经受损得病好多没有查到什么病今才得知什么病,这个病尚未有明
    A

    我父亲煤矿工人下井期间被工具所伤,神经受损得病好多没有查到什么病今才得知什么病,这个病尚未有明

  • Q行政拘留后对小孩的个人成长会有影响吗
    A

    行政拘留后对小孩的个人成长会有影响吗

  • Q借钱不还可以起诉吗
    A

    借钱不还可以起诉吗


  •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红花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法院导航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