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在遇到工伤以后,如果用人单位推卸责任,不肯进行赔偿的话,肯定需要通过鉴定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问题是,很多人在做公司鉴定的时候,会有这样的一个疑惑:在我国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做?对于这.
现实生活中的有很多关于解除关系的,有被正常退休的有各种被辞退的有各类自动离开等原因造成的劳动合同终止。但其中不乏有因此双方产生矛盾对簿公堂的,这就警告了我们应当采用规范的程序来处理这种事情,那么关于解除劳动关系决定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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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许多职业由于其特殊性,从业者会有患职业病的风险,如劳动者会由于长期在粉尘较多的环境下工作而出现与肺部功能受损相关的疾病,这些职业病是由于工作原因引起的,应认定为工伤,这在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中作了规定。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故意伤害赔偿项目有几种1、医疗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当个人之间的债务约定到期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责任,并在债权人一再追讨无果的情况下,债权人就可以向当地发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个人债务纠纷的起诉流程如下:1、提交起诉状债权人可委托律师书写起诉状并提交给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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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要公证吗,是否要进行离婚协议公证 在协议离婚的方式下,夫妻必须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否则的话民政部门是不会办理离婚手续的。那离婚夫妻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要公证吗?这是很多人都在咨询的一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协议书要公证吗离婚协议书是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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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抚养费增加是否可行 孩子的抚养费数额虽然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下来了,但实践中,随着孩子年龄的增加,不管是在生活还是学习上面,可能之前确定的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了,因此就需要增加。那在法律上离婚孩子抚养费增加是否可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一、房屋被征收能否要求给回迁房?法律是否支持?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而选择什么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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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离婚证丢了如何补办 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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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园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 梅园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现在土地资源稀缺,所以国家就规定了土地的使用年限,比如自己有一所梅园,那么会关心梅园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它的土地性质决定了它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给您讲解一下土地使用年.
一、夫妻的婚前财产怎么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
根据刑法规定侵犯名誉权犯法吗?根据刑法规定侵犯名誉权犯法的,而且这种所触犯到的法律规定不仅仅是民法,而且也有可能是刑法当中所规定的诽谤罪,民法是肯定会被违背的,还有一种情况之下,如果故意散布虚假的事实,达到情节严重程度,将.
新买的楼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楼房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要严格按照政策进行,因为不同楼房使用情况不一样,办理方式也不一样。楼房为二手房过户或者作为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手续都不一样,那么,新买的楼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下面.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会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若其名下没.
法院缺席判决的法条有哪些一、法院缺席判决的法条有哪些我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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