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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公证的赠与可以撤销吗? 乙房屋到手后,拒不履行对其赡养义务,依法应撤销房屋赠与协议,收回房屋。乙认为房屋赠与协议已经过公证,不可撤销。本案争议焦点,关键要搞清楚赠与任意撤销和赠与法定撤销两个概念。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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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缴纳的个税要不要申报? 辞退员工缴纳的个税要不要申报?是否要进行申请就要看所给的补偿金是多少。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再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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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主体的年龄多大有误工费? 一、民事主体的年龄多大有误工费?民事主体的年龄大于18岁就有可能有误工费,在正常情况下男方满60周岁,女方满55周岁的情况下就不会有误工费了,但实际上法律上对于误工费的赔偿根本就不是根据年龄的大小来决定的。尽管已经达到了国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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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 水利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水利工程是关乎国家建设的重大工程,特别是一些规模宏大的工程更是决定了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稳定,所以水利工程是不容出差错,保障工程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那么一旦水利工程质量不合格该如何处理呢?接下来.
继承协议在放弃继承后还有效么?有效,只要该继承协议具备相关要件,就是合法有效的。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
交通的秩序主要是依靠建设前对车流道路上的规划来保证的,尤其是在车流大的地方会将其分为主辅之分后要求司机按照驾驶方向的需求行驶,但是尽管只是用作辅助主路的道路也是必需遵守交规而不能逆行的,而逆行被交警抓住就必然会被罚款以及.
工资是每一位参加工作的朋友关心的事,涉及到的人群十分广。当然社会中也存在一些工资支付不及时,拖欠工资的行为。为了规范工资的支付行为和保证劳动者的利益,确保职工朋友能够按时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国家也出台了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
一、对犯罪嫌疑人批捕的律师意见规定是什么?对犯罪嫌疑人批捕的律师意见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在保险诈骗一般都是出现在索赔的时候,此时投保人或者受益人可能会虚构保险标的,想要借此骗取保险金。而这样的行为,要是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就会被认定为保险诈骗罪。具体说到保险诈骗罪上面,您知道保险诈骗罪的行为方式都有哪些吗.
在我国,由于房价一直以来的居高不下,多数薪资阶层存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往往需要通过银行贷款工资还款的方式来实现尽快买房,还有一些人选择买入二手房,也由此产生了很多纠纷,在提出诉讼时就需要用到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一、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
一、开发商违建办不了证还能卖房吗开发商可以卖,但是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房产证办理期限前如果不能补全手续,给购房者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这种房通常没办法办理银行贷款,而且开发商能补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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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写关于婚前父母出资买房论文时有什么法律依据? 一、写关于婚前父母出资买房论文时有什么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员工在工作状态下遇到了一些小的人身伤害的话,通常情况下自己和用人单位经过协商以后,就可以对这种伤害进行处理。但是如果情况比较严重的话,员工本人就是需要去做工伤鉴定的了,不过我国的工伤鉴定是有着鉴定标准.
同居三年能否认定事实婚姻?同居多少年也不会成为事实婚姻。法律规定的除外《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
民事诉讼庭审质证的顺序是什么,民事法庭调查的流程是什么?法院在对民事诉讼进行审理时,中途肯定是需要双方当事人来质证的,这也是法院审理的一个必经环节,但是我国法律对此也有明确规定,法院在组织当事人质证时,必须按照顺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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