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1)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地震等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情形。(2)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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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签定劳动合同辞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一、没签定劳动合同辞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
民事诉讼费标的额之间有关系吗?民事诉讼费标的额之间有关系,标的额的多少决定了诉讼费的高低,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
一、根据规定罚没款占用什么罪?根据规定罚没款占用是贪污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费用有哪些1、营业税=营业额×5%(若转让方能提供原购置土地的发票,按转让土地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否则按转让收入全额计征);根据财税[2003]16号文,单位和个人转让其受.
一、咸阳外地人买房子首付比例是多少?非咸阳户籍首套房按揭首付30%,二套首付40%。非咸阳市户籍的陕西省内人士,在咸阳购买首套房按揭首付30%,执行此项规定的有中行、建行、交行。“双外”人士咸阳买房首付比例提高。“双外”指.
民事诉讼法证人出庭的规定是什么?证据作为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证人的证言在证据中占有一定的地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证人是必须要出庭作证的,那么有没有特殊的情况可以.
工伤保险有年龄限制吗一、工伤保险有年龄限制吗工伤保险有年龄限制,工伤保险只能是合法的劳动者才可以参加的。年纪是18周岁到退休年纪为男60,女50,女干部55。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
随着经济情况逐渐变好,每户人家里几乎都有车,车多了地下车库就可能没车位,就不可避免的要去租赁停车位,租赁停车位是需要达到双方的一致意愿后所要签订的协议,关于车位的租赁就涉及到了一定的法律知识,车位租赁协议模板到底是什么样.
我们知道因工受伤是有补偿的,工伤是有标准等级的,从一级到十级不等,一级是最严重的,伤残鉴定是国家制定标准的。四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四级工伤鉴定标准201.
管辖权异议裁定驳回该怎么办?一、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多久内做出裁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
一、举报醉驾算立功吗,分为哪几种?举报他人醉驾算立功,具体分为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两类。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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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 1.甲向乙借款,第三人丙以其A不动产为乙设立抵押担保,乙丙之间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乙如约向甲发放借款,后债务到期而甲未能如期还款。此时,乙丙之间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丙应承担何种责任?法律问题在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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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在国家进行基础建设时,会征用到农民土地,对于涉及到的农民,是可以获得一笔补偿的。各个省市的相关补偿标准不同。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
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责任有哪些分类?质量是产品的生命,决定着这个产品的生命周期。而工程还承载了使用者的生命安全,也使得它的质量变得更为重要。但是,尽管如此,还时不时会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那么,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责任有哪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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