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权债务完结证明一、公司债权债务完结证明公司债权债务完结证明?(一)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等有关规定, (单位名称)的债务已清理完结。特此证明[主管部门(出资.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追诉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十一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追诉标准是数额较大.
工资约定不明劳动者怎么办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
国家规定借贷违约金一天多少钱?国家法律上未明确规定借贷违约金的数额,但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
我们在进行找工作的时候,一般是会先经历实习的过程的,在进行实习的时候,很多劳动者会对实习协议的签订比较马虎,不是特别重视。那么,实习协议重要吗?实习协议在进行签订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实习协议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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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可以提离婚损害赔偿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应当区分以下情形作出处理:(1)夫妻一方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请求的,法院不予受理。(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出请求的,需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中止一、行政复议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中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
孕妇被辞退赔偿规定有哪些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
村委会虽然不是行政机关或者营利组织却在实际中确实作为类似于单位的组织在农村中发挥着影响力,而在现实中的确有出现过村委会而非村干部个人实施违法行为的情况并且伤害了村民的利益,那么,我国村委会能否构成单位犯罪?一、我国村委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离婚怎么办要想满足离婚条件,必须要准备以下这些材料:1、要有能足够证明两人是夫妻关系的相关证件证据,例如结婚证或是婚姻登记机关的之类的证明材料。2、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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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机关公务员工伤待遇项目有哪些? 通化市机关公务员工伤待遇项目有哪些?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下:(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图书代写代出版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图书代写代出版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风险提示: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
仓储合同什么时候生效仓储合同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这并不意味着仓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一回事。若当事人约定合同的生效须满足一定条件的,则仓储合同的生效时间应在合同成立后并且其条件成就.
交强险的免责事由有哪些(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有哪些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私募基金公司业务范围:各类领域投资、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和投资咨询服务;证券投资业务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
签署的离婚协议复婚了还有效吗?离婚协议复婚了部分有效,离婚协议在双方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后就生效了。双方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换句话说,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协议归一方,那么再复婚也算那方个人财产了。当然,双方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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