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再结婚算重婚吗?如果协议离婚后已经取得离婚证,再结婚不算。夫妻离婚后还可以告对方重婚吗?当然可以,很多时候夫妻离婚并不会注意到对方是否存在重婚行为,而在事后才想起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那么根据《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期.
行政处理决定书下达后能撤案吗?1、行政处理决定书下达后不存在撤案的说法,撤案建立在起诉的基础上,行政处理决定书下达后行政相对人没有起诉的,就没有撤案,但行政处理决定书可以撤销,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为确有错误.
一、遗嘱公证能否注明本人父母已死亡?需要,这样就可以解释遗嘱中没有将父母作为继承人的原因,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遗嘱人自己去世的,生前写的遗嘱就不能进行公证了。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
对于工伤几小时不算工伤?这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出发。一般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不管抢救多长时间,都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超过48小时不算工伤是不准确的。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死亡怎么处罚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有下列情形,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国家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新内容?1、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实现同地同价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农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各类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都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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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船与诉讼分别管辖 海诉法第19条规定,海事请求保全执行后,有关海事纠纷未进入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当事人就该海事请求,可以向采取海事请求保全的海事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但当事人之间订有诉讼管辖协议或者仲裁协议的除外。也就是说.
江苏误工费赔偿标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二是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
土地使用证抵押公证需要吗?一、土地使用证抵押公证需要吗?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抵押。由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现在很多人把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需要公证,土地使用权抵押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是什么?.
有期徒刑本身就属于刑事处罚主刑中的一种了,但在有期徒刑下面也是有具体的种类区分,其实主要就是对有期徒刑的量刑进行的一种区分。那到底法律中对有期徒刑的种类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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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法律的范围内,满足了相应条件的话,那么就是可以进行裁员 企业在法律的范围内,满足了相应条件的话,那么就是可以进行裁员。但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时法律对企业裁员的人数作出了限制。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企业裁员的人数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企业裁员的人数是多.
取保候审押金退回流程是什么?担保的概念很多人都不陌生,有时候在贷款的时候需要担保人来担保贷款,我国的相关法规中有对这个的详细说明,其中内容包含了担保的方方面面,有时候会遇到解决关于取保候审的问题,那取保候审押金退回流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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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我国的征地补偿标准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税平不一样,所以具体的补偿各地也是不一样的。不过,我国的公民对于自己所在地的征地补偿的政策还是必须要了解的。征地补偿问题有时候处理不好的话,会引发一系列的.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其实也只有签订了书面的协议之后,才能对双方的利益提供更多的保障。但实践中,有些情况下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而有些时候签订的则为聘用协议。究竟这个聘用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本站我们总结了相关资料,.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可否解除吗离婚时继父母不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继父母子女关系随之解除。法律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
软件著作权登记保护期有多久《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保护期满前,软件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续展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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