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中断、中止可以吗?一、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中断、中止可以吗?是不可以。最长诉讼时效是民事诉讼案件一般诉讼时效普遍适用的期间,这已为人们所熟知,但此期间属可变期间,《民法通则》第139条、第140条分别对因法定事.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
离婚时双方都不想抚养子女怎么办1、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1)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义务。(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为生活保持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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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应该如何进行清算 公司判决解散后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应当在法院判公司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需要将公司的资产,进行计算,然后抵销.
有期徒刑属于刑事处罚中比较常见的了,而区别于无期徒刑,自然对有期徒刑也是作出了刑期规定的。那如今在我国最长有期徒刑是多少年呢?对于这个问题,可能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文中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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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婚姻有效期存在吗? 新婚姻法的颁布与旧婚姻法是有区别的,新婚姻法婚姻有效期是存在的吗?婚姻法对于家庭的和谐发展是有一定作用的,对于家庭纠纷我国也有相关明确规定,应正确审理纠纷案件,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下面就请将为您详细解答问.
诉讼保全超标的查封合理吗?超标的保全属于保全错误,法院应当主动或者应被申请人(一般是被告)的申请或者所提异议来解除对相应财产的保全。此外,根据该法律的规定,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的情形还有:1、其他保全错误的情形。比如所保全的财产.
在我国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规定有哪些在我国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规定有以下几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
公职人员欠钱不还应该怎么办?一、公职人员欠钱不还应该怎么办?遇到公职人员欠钱不还的事情,债权人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借款借据等,在多次催讨仍然不得的情况下,可以试着与其单位领导沟通,让他们协助催讨债务。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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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 按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按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破产分配顺序,是指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优先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在债务.
可以的,交通事故踝骨骨折能评残的。如果骨折后行内固定手术,可以评定为9级伤残,如果没有行内固定手术,可以评定为10级伤残。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鉴定,出来结果后,交警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
我国规定了对于从事有一定危险性的职工,企业有义务对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劳保用品对于职工健康的重要意义是不容忽视的,可以说我国对于这方面的规定是十分强硬的,那我们国家职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将让我们带领您一起.
女方不抚养孩子可以起诉离婚吗我们知道,抚养孩子是父母法定的不可推卸的责任,故而无论婚姻关系是佛存续,父母双方都是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在实践中,存在者夫妻一方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形,当遇到此种情形时,女方不抚养孩子可以起.
对债权债务的清查方法应该是怎样的在公司运营中,对债权债务的清查一直是一道难题,但是又必须解决。那债权债务的清查方法应该是怎样的,相信很多的企业老板都不太清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没有这方面的专业处理人士,作为老板就需要对.
涉外婚姻怎么离婚,如何办理涉外离婚你知道涉外婚姻怎么离婚吗?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进行,不少外国人会选择到我国境内定居、结婚。但也有可能因为文化的差异,最后选择离婚。那么涉外婚姻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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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婚姻终止情况是什么 导致婚姻终止情况是什么(1)配偶死亡的法律事实。以配偶的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为婚姻终止的原因。《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死者不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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