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851782449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律师
张逸 律师
合伙人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律师
王庆磊 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律师
姜春 律师
高级合伙人 主任律师 执业17年

18921344401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天津律师·宁河区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如今是互联网时代,网络购物、网络借贷等平台应运而生,获得了极大的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防范意识差,通过借贷平台筹集资金,进行诈骗。这类犯罪比传统诈骗要复杂一些,那么,如何确定利用互网络金融诈骗犯罪的管辖地?下面我们来看.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已于2000年12月29日经第36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二○○一年一月十七日  第一条 为了确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根.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哪些1.无权处分股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股东会作出关于转让股东的股权的决议,持有转让股权的股东本人未出席股东会,也未表示同意转让股权,股东签名为伪造的情况下,股东会决议应为无效。因为股东会干涉了股东.

  信用卡诈骗罪属于金融诈骗中的一种,而实践中不管是对这样的行为定罪还是处罚,都是需要充分考虑到实际诈骗所得的数额,针对不同的数额具体对行为人的处罚是不同的。那实践中信用卡诈骗180万该怎么量刑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

·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都有哪些
  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都有哪些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
  拐卖儿童罪是结果犯怎么处罚?拐卖儿童罪是结果犯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只有在确定孩子已经被拐卖之后才会被认定为是拐卖结果犯。现行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则犯拐卖儿童罪的处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

  汇票背书是怎样的,汇票背书时应记载的内容是什么汇票是现代生活中重要的结算方式之一,对于汇票您了解多少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汇票的背书以及汇票背书时应记载的内容等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汇票背书时应记载的内容.

  一、期房能做网签备案吗?需要注意什么?可以做的。1、网签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2、网签时一定要采用房.

  买房子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首先房屋贷款的还款时间是以银行放款的次月就必须要开始按月偿还了如果不按时偿还会面临相应处罚,如房屋被查封、遭到银行起诉、计入央行数据库的黑名单等;还款和房屋交接没有任何关系,换句话说:房屋贷款有可能已.

  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有哪些债权人遇到夫妻一方死亡不知道是否可以向另一方请求偿还,或者夫妻另一方遇到被追债而不清楚是否需要偿还时,先别急,第一步应该是先弄清这个债务是什么债务,夫妻在婚姻存续时间内的债务有可能是个人债务也.

  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内容有哪些?《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规范征地.

  对于法庭审理我们都不陌生,在法庭上原告、被告有时会要求一些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用来证明他们提供的证据的可靠性。因此,我国也专门出台了相关的法律对其进行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规定。一、司法鉴定人出庭.

  可以在车店或者保险公司购买。人们在购买汽车时,可以直接购买汽车的交强险,像大型的合格的车店,人们都可以在购车的同时接着购买汽车交强险,这样就可省去人们到处跑去购买保险了。人们一般的人都会通过保险公司的服务人员购买,人们可.

·刑法中如何规定民事枉法裁判罪量刑标准
  刑法中如何规定民事枉法裁判罪量刑标准一、刑法中如何规定民事枉法裁判罪量刑标准?1、在民事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民事枉.
  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

·借条上要写明如何还款吗?
  借条上要写明如何还款吗?借条上要写明如何还款,这样的话是非常的具体化的。借条每月还款的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还款时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律师
张逸 律师
合伙人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律师
王庆磊 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律师
姜春 律师
高级合伙人 主任律师 执业17年

18921344401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天津律师·宁河区律师



在线咨询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我应该怎样保护自己,我因生孩子得了病了身体不好不能工作自己一直在家带孩子现在丈夫
    A

    我因生孩子得了病了身体不好不能工作自己一直在家带孩子现在丈夫向我提出离婚我可以以这个为由要求赔偿吗我没有工作是因为这

  • Q小区保安殴打装修工人是怎么处罚san
    A

    小区保安殴打装修工人是怎么处罚san小区保安殴打装修工人是怎么处罚888033

  • Q我的礼钱还可以不可以要回
    A

    我的礼钱还可以不可以要回

  • Q人民xx在处理感情纠纷时从中调节然后在女方那边说男方怎样怎
    A

    人民xx在处理感情纠纷时 从中调节然后在女方那边说男方怎样怎样让女方死心想办法让女方跟着他这样对吗?

  • Q关于婚前财产的问题,各位律师好
    A

    各位律师好。我今天24了打算结婚。可是我对婚前财产这一块不是特别清楚。我有房子2套一套是母亲给的已经过户。还有一套是

  • Q有人和我借钱还承0万每月利000给了我几个月就不给我了,现在向我借钱人本金也不给
    A

    你好我遇到这样一个问题,有人和我借钱还承0万每月利000给了我几个月就不给我了,因为钱我也是在别人那里借的每个月给人

  • Q楼上装修漏水,致我家顶部清水版变色变形,厨房瓷砖腐蚀,楼上拒
    A

    楼上装修漏水,致我家顶部清水版变色变形,厨房瓷砖腐蚀,楼上拒不赔偿

  • Q合同期满终止,你好,你好,我在公司工作九年多,现合同到期,本
    A

    你好,我在公司工作九年多,现合同到期,本人提出续签合同,公司不同意,能赔多少个月,我与公司签定过二次劳动合同,第一次

  • Q离婚怎么分配房产
    A

    离婚怎么分配房产

  • Q我爸爸跟一个包工头盖大棚,没有合同,包工头说是八月份给工资到现在也没给怎么办?
    A

    你好,我爸爸跟一个包工头盖大棚,没有合同,包工头说是八月份给工资到现在也没给,人还去了外地,怎么divclass="


  •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法院导航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