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
详细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666号
电话:0527-12368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4751692778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挂牌成立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正式挂牌成立,今后凡涉及开发区的一审民事、商事、劳动争议案件,均将由该法庭统一立案、审理和执行。
经国务院批准,江苏宿迁经济开发区正式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先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在此之前,涉及开发区的民事、商事和执行案件均由宿城区人民法院埠子法庭办理。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进入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时期,案件数量大幅度增长,原有的管辖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入区企业和广大群众的司法需求,设立专门的司法机构集中办理涉开发区案件、建立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司法管理模式势在必行。
在综合考虑案件数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审判资源合理配置等情况后,历经一年多的筹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获批成立。法庭现有工作人员人,法官人,法警人,其中研究生学历的占.%。该法庭的设立减少了当事人往返奔波的诉累,有利于审判标准的统一和案件办理质量的提高,必将有助于开发区矛盾纠纷的及时解决,有助于全区光电、新材料、食品饮料、纺织服装、机械电子等五大特色产业的推进。
宿迁常委、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许步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汤小夫为法庭揭牌。。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951945636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律师
赵洋洋 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4751692778

江苏律师·宿迁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出院后需要哪些索赔材料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门诊病历本;(4)医院住院病历;(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6.

·虚拟软件著作权好登记吗?
  软件著作权好登记吗?软件也是走著作权的,就像一个发明一样,可以去登记著作权,知识这个软件的著作权和实物发明的著作权登记有所区别,软件开发只要符合国家的法规要求,就可以登记著作权,这是没有什么难易之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
·拆迁自建房评估的流程是什么?
  一、拆迁自建房评估的流程是什么?关于房屋征收的评估流程,选定机构、签订合同、实地评估、公示解释、交付报告、申请复核、申请鉴定,每一个环节被征收人都可以参与,每一个环节都是法定要求必不可少。对于目前屡屡出现的拆迁纠纷来说,公.
  有的男女为避免分手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因此在分手的时候就会签订书面的同居分手协议,就分手的相关事宜做出约定。但由于这个同居分手协议不是法律文书,因此很多人都对该协议的效力产生了质疑,那到底同居分手协议是否有效?请跟随我.

·其实大家经常会在一家私人的公司或者企业上班的,但是毕竟这样形
  其实您经常会在一家私人的公司或者企业上班的,但是毕竟这样形式的工作单位是对于员工的要求更加的高的,一旦员工因为不满足自己的公司要求就是可以辞退的,但是作为员工来说应该了解劳动合同法关于辞退的规定情况和补偿规定的。辞退的.
  非法集资是现在不少犯罪分子采用的犯罪手段之一,非法集资资金来源快,而且来源也广,在我国现如今刑法规定的非法集资犯罪有四种。非法集资按集资数额的不同,所判的刑法也不一样。非法集资一般来说单人实施的很少,多是几个人的有组织有.

  一、证明夫妻婚姻感情破裂有哪些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建筑工程材料管理怎样进行?
  建筑工程材料管理怎样进行?一、材料的采购管理1、确定采购计划项目部依据项目合同、设计文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有关采购管理制度编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包括采购工作范围、内容及管理要求;采购信息,包括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技术.
·入室抢劫是怎么认定的,入户抢劫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抢劫的行为在社会中还是经常可以看见,有的人甚至跑到他人家里实施抢劫行为,但是在认定入室抢劫问题上还是有很多问题。那么入室抢劫是怎么认定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入室抢劫是怎么认定的?根据200.
·刑事案件上诉审理期限要多久
  一、刑事案件上诉审理期限要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
·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标准?
  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标准?我国针对土地使用出台了许多政策,对于不同性质的土地,国家规定了它的使用标准。教育用地与商业、娱乐用地等的标准必然是不同的。中小学作为基础教育中重要的一环,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标准必然是您十分关心的问.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

·伪造司法鉴定是什么罪,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司法鉴定是法院判定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惜铤而走险,伪造了相关的司法鉴定报告,来获得相应的报酬。很多人会觉得在我国的刑法中并没有对相应的行为进行规定,其实不然,那么伪造司法鉴定是什么.
·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一直以来是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最近,也出台了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那么,您对于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三金其实很多时候都是当做是结婚彩礼中的一类,而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有些时候可能男方就会要求女方退还三金。那么夫妻结婚一年离婚三金退吗?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的话,肯定就要结合实际的情况了,不同的情况下处理不一样。下面就让.

  什么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951945636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律师
赵洋洋 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4751692778

江苏律师·宿迁律师



在线咨询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上班打手机开除我了 ???
    A

    你好我在超市上班但是在洗手间里手机打工作电话,公司要我交罚款说是违规我没有交罚款他们开除我请问我该怎么办?

  • Q我想离婚,都是需要什么?
    A

    我想离婚,都是需要什么?.

  • Q新房净高误差5厘米求索赔
    A

    我家新房室内花园南北墙净高相差5厘米,北卧东西墙净高相差3厘米,能索赔多少钱

  • Q你好,一个网上朋友,认识一多,他说遇事困难了,问我400百块,第二天还,我犹豫因为毕竟没有见
    A

    你好,一个网上朋友,认识一多,他说遇事困难了,问我400百块,第二天还,我犹豫因为毕竟没有见

  • Q劳动纠纷,调岗,节假日工资未安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未缴等
    A

    劳动纠纷,调岗,节假日工资未安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未缴等

  • Q我想咨询一下法律问题
    A

    我想咨询一下法律问题

  • Q无证驾驶摩托车去接我跟孩子时在红绿灯被抓到车被扣了
    A

    无证驾驶摩托车去接我跟孩子时在红绿灯被抓到车被扣了.

  • Q别人欠我钱不换,没有欠条,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起诉证据么
    A

    别人欠我钱不换,没有欠条,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起诉证据么?现在人失联。

  • Q胆管结石手术后确出现了右脑大面积脑梗
    A

    我阿姨查出有胆管结石,经过治疗后做手术嫩内引流,术前检查全部正常就做手术了,在手术过程后期说是药物过敏性休克进行抢救

  • Q情侣间的权益保障,您好,您好,我在网上搜索了很多,均显示恋人之间
    A

    您好,我在网上搜索了很多,均显示恋人之间的保证书之类的书面承诺不具有法律效力。由于女孩子年龄太大了结婚的选择权就小了


  •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法院导航
    www.Law64.net 老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