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的侦查机关是检察院吗一、玩忽职守罪的侦查机关是检察院吗?玩忽职守案件有检察院负责侦查,根据我国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的范围主要是:1、贪污、贿赂犯罪。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主要见于《最.
有人拖欠货款能告他诈骗吗?首先我们要知道拖欠货款和诈骗的性质。拖欠货款属于民间借贷,属于民法范畴当中的合同关系,一方欠钱不还是违反的合同义务,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和违约责任。诈骗罪实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
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一、行政许可听证定义听证程序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前给予当事人就重要事实表示意见的机会,通过公开、公正、民主的方式达到行政目的程序。二、行政许可听证的范围就其作用而言,听证应当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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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罚款可以减免吗? 安监局罚款可以减免吗?安监局罚是不可以减免的,但我国法律规定,罪犯如果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罚金应当按照判决规定的期限缴纳,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所谓不能抗拒的灾祸,主要.
股东义务法条规定了哪些?作为公司股东,应当根据出资协议、公司章程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这些义务主要包括:1、出资义务。这是股东最主要的义务。股东应当根据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向公司出资的义务。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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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按时交房有哪些免责情形? 一、开发商未按时交房有哪些免责情形 开发商未按时交房的免责情形: 1.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发生了某种自然现象,如风灾、水灾、地震等,施工不能如期进行,从而导致了商品房的迟延交付; 2、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发生的.
民法总则中规定的特别法人的种类有哪些?1、第四节特别法人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2、第九十七条有独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
签订合同是建立契约,为契约添加法律保驾护航的一种形式和手段之一。合同中除了双方当事人之外,有时候还会有担保人。在建筑工程承包过程中,承包人和委托人双方之间的关系也靠合同来维持。今天,我们要为您讲解的就是建设工程承包人抵押.
一、福建省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
过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加班工资应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遵照执行: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医疗保险怎么办理?1、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尚未就业或在本市灵活就业的,可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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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地区管辖?为什么以犯罪地管辖为基本原则? 地区管辖是指异地同级法院之间对于第一审案件的分工权限。本案究竟应由邓某居住地的法院审判还是应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
江苏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给人们表现最直观的就是一个个建设项目逐渐被兴起,建筑的建设离不开土地,这也就意味着土地上房屋需要被拆迁,拆迁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最重要的莫过于补偿安抚被拆迁人的损失,那.
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的区别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
一、交通事故拒付赔偿金应该怎么办1、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2、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
一、肇事逃逸标准规定是什么?肇事逃逸标准规定是存在着以下情形就可以认定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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