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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没付找哪个部门投诉 加班工资没付找哪个部门投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二、.
学生在校期间监护人是谁?一、学生在校期间监护人是谁?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依然是父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
有什么情况行政处罚减轻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财产是属于个人的私有物品,任何在未经所有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财产带走就属于盗窃,如果是对方在尚未取得所属人的同意下擅自将所属财产带走怎么办?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把财产拿走属于什么侵权纠纷?侵权纠纷侵权纠纷是指因侵.
我们知道,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孩子的抚养费等问题达成一致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没有结婚,但是却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现象,在同居关系解除后,有孩子没结婚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
买卖不破租赁和抵押之间包括吗买卖不破租赁是不包括抵押的,抵押的租凭物不能适用于买卖不破租凭,还有在法院查封的租凭物上与破产财产处理的租凭物上都是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凭的,所带来的损失都是由个人承担。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
实践中,夫妻分居时间持续两年或两年以上的,是诉讼离婚中关键的条件。但实践中,对分居两年的证明是比较困难的。那到底分居两年怎么证明,具体需要哪些证据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分居两年怎么证明1、分床不分房,法.
一、南京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南京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
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工作,任何一个工作都不是绝对安全的。在工作中我们难免有受伤的时候,对于工作中受伤到了一定的程度就可以称之为工伤,我们对于工伤的认识还并不足够。那么颈椎病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
看具体情况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还需要继续护理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全文?我国的仲裁法自1995年9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但如今尚未进行过修正,而对于其中的一些条款可能已经不能再适用当下时代的发展。但我们还是很有必要来了解一下这部法律的内容,这样在处理仲裁事项的时候,才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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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怎样处罚童工,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哪些范围内的工作?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而童工指的是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这两者在实际中是有区别的,未成年工是可以进行劳动的,但是必须从事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工作;童工就不一样了,童工是禁止使用的.
要约失效的原因有哪些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民法典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
一、交通事故护理误工证明范本应该包含哪些内容?交通事故护理误工证明范本应该包含护理职员的基本信息以及误工的具体费用等的内容。交通事故陪护误工证明模板如下:兹证明,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是我单位正式员工,工作岗位.
在我国合同签署地怎么写近年来,法院在处理合同纠纷的时候,其中有一部分,最能引起您关注的就是,合同签署地的填写。在许多人眼里认为合同的主体框架是比较重要的,签署地并没有多大的意义。其实法院在处理合同纠纷的时候,签署地也是.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影响有哪些?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影响有哪些?公司法人变更的影响:(一)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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