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转移管辖权的过程中可以撤诉吗?法院转移管辖权的过程中是不可以撤诉的,《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
老人去世遗产如何分配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130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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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有哪些 关于婚姻无效,必须要出现了法律中规定的情形的,那么才能认定该段婚姻是无效的。并且,就婚姻无效的宣告来看,一般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但此时需要由专门的人提出申请,那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的身份是否有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的身份是有规定的,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
秭归县这是属于我国湖北省的宜昌市,同样的在秭归县各级行政机关依法治理的过程当中,自然也是不能够忽略了信息公开的这一项重要的行政工作任务的,并且宜昌市的有关部门负责对秭归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进行监督。在秭归县当地也有很多民.
购置小产权房的时候,所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并且受到法律保护的。目前来说,全国各地,也就对该合同予以认可。至于能不能办成不动产权属证书,那就得看我们国家的最新立法信息了。在上海、深圳等四个地方,目前已经完全承认小产权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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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确定不动产合同纠纷管辖地 怎么确定不动产合同纠纷管辖地生活中常见的不动产其实就是房屋、土地等等。围绕不动产合同而产生的纠纷也是比较多的,由于不动产涉及的财产比较大,因此很多时候处理这方面的纠纷都是通过诉讼方式。此时就要确定不动产合同纠纷管辖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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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执行普遍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执行普遍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执行普遍规定为了依法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2007年10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对执行程序中.
1.被法院强制执行,将被查封银行账户,强制扣划账户内存款,被查封和拍卖房屋等财产。2.如果持卡人经常不还信用卡的钱,并且在银行规定的最后宽限时间也没有还款的话,是会被银行向法院起诉,将会产生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经济损失。3.信.
执行中止后对诉讼时效是否会有影响?有影响,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或者诉讼时效中止,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并且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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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的抚养费是多少岁为止 孩子都想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情况下往往家庭并不是那么美满,会由于种种原因使得父母无法同时抚养孩子,这时候父母或者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就需要承担一定孩子的抚养费保障孩子正常的生活。那么未成年的抚养费.
房屋买卖不是签完合同就完成了交易了,只有房屋验收收房之后才算完成房屋的交易。在房屋买卖中,房屋的交付尤其重要,如果在收房时没有提起注意,在收房之后发现问题,再想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很困难了。所以收房要注意什么问题呢?请跟随.
公司开除孕妇如何赔偿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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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提出辞职,是否还有工资? 应该有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如果你要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
买房子签掉合同还能毁约吗可以毁约,就看买房签了合同想毁约的理由是不是合法了。如果无任何正当理由要求撤销合同就是不履行合同,是违约行为,自然要按照合同约定在法定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买房毁约怎么赔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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