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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是多久,监视居住如何认定? 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是多久,监视居住如何认定?当犯罪嫌疑人满足一定的条件时,公安机关是可以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的,但是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如果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那么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是多久了?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做出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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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哪些 贪污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哪些所有的犯罪都是有具体的犯罪对象,而对应着犯罪对象自然也就知道了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那要是说到贪污罪的话,您知道贪污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哪些吗?其实我国没有从反面作出规定,因此下文中我们就从正面告诉.
保函手续费内容是怎么样的?保函其实就是保证书,就是当双方借款借钱什么的,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银行,担保人啊或者担保公司等申请订立保函,这是一种专业的术语,其实用途就和保证书是一样的。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而且还要缴纳保函费.
离婚后怎样才能拒付抚养费?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不用给付抚养费,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为双方离婚而改变。但是,可以根据情况,适当降低。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
基本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从重处罚,如果退赃,应该就不需从重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室内的噪声检测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所谓噪音是指一切干扰的声音,不管其是否悦耳。为了保障公民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国家对个人区段的噪音标准做了严格的限定,在不同的生或区域,室外、室内的噪声检测标准是不一样的。室内检测标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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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和具体的条件是什么? 在夫妻双方的日常生活中,难免会出现感情不和的情况,那么就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在离婚中是罪经常遇到的问题,我根据法律在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中可能会出现的一些情况做了一些整理,希望能对您在离婚房产如何进行分配提供一些建议。一.
一、非诉讼业务收费标准是什么?各行各业都有各行各业的收费标准,但是会随着职业人的专业水平升高,收费标准也随之升高,下面所说的标准仅供参考。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不涉及财产关系的一般法律事务200元/件;资信调查、咨询建.
一、检查机关不批捕后的处理程序是什么?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
如何认定证人证言的效力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耳闻目睹的与案件有联系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以及发生争议的事实。对于证人提供的证言只要其能将这些事实陈述清楚即可,并不要求证人对这些事实作主观上的评.
一、供电部门安装电塔占用了自己家的田地,青苗费怎样补偿? 先确认被占用土地的用途,再对应不同的作物进行计算。 (一)耕地征收补偿标准 1、全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耕地征收补偿标准,各地都是按照自身的情况制定具体的细则规定,.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什么时候结束?国家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提出20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2021年底前,全国所有县(市、区)要完成汇交工作。由此.
在工程建设中,有时候因为工程质量的问题会发生一些事故。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工程质量事故,在我国的法律中,对于工程质量事故时有分类的,不同的类别的处置方法是不一样的,这是需要您了解清楚的,如果遇到这类事故,我们要根据具体的事故.
现在独生子女证还能办吗不可以,因为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就算那些已经印刷好的独生子女证件大概也都已经销毁,不可能再给当.
一、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算事实婚姻吗?没结婚证有孩子算不算事实婚姻还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情况分。事实婚姻成立的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1、男女双方的同居。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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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干涉婚姻非法拘禁该怎么处理 现代社会中,婚姻都是自由的,父母虽然可以为子女的婚姻提供一些建议、参考,但却不能很强硬的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不过现实中,却有父母为干涉婚姻非法拘禁子女的情况,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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