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有的人为了能够尽快的离婚,因此在协商离婚相关事项的时候一切都依对方,也很爽快的在离婚协议上签了自己的大名。但在之后却又后悔,此时就想要推翻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从法律层面来分析的话,签订离婚协议后可以再推翻吗?下面.
商业秘密的构成包括哪些要件一、商业秘密的构成包括哪些要件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
20年公寓房产到期房子怎么办?公寓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明确规定: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②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
买卖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是什么?仲裁裁决执行是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已送达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应自动履行。按照中国法律,国内的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
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是什么一、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是什么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是否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我国仲裁法根据国际惯例实行一裁终局,即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
民事诉讼有二审抗诉吗?一、民事诉讼有二审抗诉吗?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当事人对民事诉讼有二审不服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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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报销规定是什么? 工伤医疗费报销规定是什么?职工发生人身伤害后,会入院治疗,由此产生一系列的医疗费。后期经认定是工伤的,职工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报销部分医疗费。这里需要注意,医疗费的报销是有条件的,不是所有治疗费用都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报销,.
一、未领结婚证离婚礼金是否退还?未领结婚证离婚礼金是可以要求退还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
大病辞退员工补偿工资按什么计算?【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
一、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条款是怎么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
付款期限指的是票据上所记载的付款的期限。简而言之,付款期是确定汇票到期的期间,提示付款期是持票人可以拿钱的期间。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比如,一张商业汇票(出票后定期付款)付款期是6个月,出票日期是2月3日,.
买卖房子中介费用标准是什么?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2、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3、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4、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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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是什么? 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是什么?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规范为强化城市规划和各项建筑的规划管理,保证本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规划条例》,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天津市城市规划范围、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的规.
借款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有哪些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内容合法;4、出借人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一般有效条件是最基本的条件,也是所有民事合同共同适用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民间借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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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们会涉及到赡养义务和继承权的问题 在生活中我们会涉及到赡养义务和继承权的问题,咱们都知道子女们对于老人有赡养的义务,那么子女也依法具有继承的权利,在平常的生活中无论是看电视剧还是真人真事,都会有因为赡养和继承的问题闹的不可开交,最终走上法庭,其实提到赡养.
发现诱骗我不签了借条借贷关系有效吗?一、发现诱骗我不签了借条借贷关系有效吗?及时发现诱骗不签借条的借贷关系可能有效,关键在于能否举证诱骗行为存在。若不能举证,也没有借条的,此时要查证的因素还有借款过程、借款用途、资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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